旧法院大楼是澳门一座已评定为“具建筑艺术价值之楼宇”。过去十多年,文化部门曾考虑将其改建成“新中央图书馆”,随着新中图选址定于旧爱都酒店,旧法院大楼将保留原貌予司法机关使用。这座外形庄严的政府设施,究竟具有怎样的建筑特色?
原址先后三幢建筑
现有的旧法院大楼落成于1951年,于翌年揭幕,落成初期曾是多个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包括当时的财政厅、民政厅、经济厅、公钞局及法院,因此有政府合署大厦之称;其后,因地方不敷应用,上述机构相继迁出,整座大楼只作法院用途。澳门回归后,大楼正式更名为初级法院,直至2003年初级法院迁出。
在介绍旧法院大楼建筑之前,先说说该地块过去曾兴建过两座建筑物。
首先是19世纪,从英国画家钱纳利及其同期画家的画作可见,该地块曾有一座以葡萄牙简朴建筑风格建造,墙面开有木窗、采用西式坡屋顶的楼房,为当时总督官邸,其入口旁边设有小花园,房屋正前方面向海处建有圣伯多禄小炮垒以作防卫。
到了大约1859年,前述的总督官邸楼房被另一座新古典建筑物取代。该大楼沿街立面初时采用文艺复兴风格设计,立面中央上部建有三角形山墙,一楼建有凸出的阳台,后来,大楼立面中央的三角形山墙被拆除,并在屋前加建了新古典式样的入口凉廊与柱廊阳台。据史料记载,该建筑物是政府办公楼,至20世纪40年代由于受白蚁侵蚀严重,1946年澳葡政府决定将其完全拆卸重建,其后才建成今天我们见到的南湾旧法院大楼。
外观具权力威严感
新的政府合署大楼(即后来的南湾旧法院大楼)经过3年的建造工程,于1951年5月21日落成。
新大楼采用略带古典气息的现代风格设计,楼高三层,立面采用古典三段式的设计,并以水平线为主要装饰元素,以凸显建筑物的恢宏。立面的中央部则略向前凸出,两侧采用四根三层楼高的爱奥尼式巨大古典柱以强调其高度。顶部体量加高,回归前饰有巨型的葡萄牙国徽,相对两旁三列的横向窗户,中部的设计更彰显纵向性,加上入口的宽大云石阶级,让大楼更显庄严。
大楼外墙采用二十世纪上半叶流行的“上海批荡”(水洗石米)饰面以模仿花岗石的质感,增加建筑物的坚实感,整体设计带给人一种权威和严肃的印象。正正反映了当时葡萄牙独裁政权要宣示的形象,葡萄牙建筑史称之为“新国家风格”。
内部设计重理性功能
大楼的内部平面以对称设计为主,中央建有贯通三个楼层的主楼梯,其两侧是矩形天井,加强日照与通风效果。整个平面类似一个横放的“目”字,主楼梯和两侧天井将大楼分为前后两区,并以宽阔的走廊将两区的各个空间相连,设计非常着重理性与功能考虑,并顺应澳门的气候。
大楼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间墙采用混凝土预制砖,在几个房间天花的混凝土楼板,仍可看到建造时用墨书写的中文记号,证明当时是由华人负责承建工程。
大楼内部空间的装饰采用现代几何化的层级式装饰线,带有装饰艺术风格,而地面的材料,除了地面层入口大堂采用有斜放方形装饰的水磨石之外,走廊的地面均采用纸皮石,并有水磨石的墙基脚线。
主楼梯是室内最具古典装饰元素的构造,在扶手栏杆可见带橄榄叶的卷草式装饰。
整幢建筑物内部,除了主楼梯、走廊铺地、门框带有古典元素,整体设计偏于现代性,亦受装饰艺术风格的影响。
关于大楼内部空间原本的用途,由于经过多次的改动,已经难以确定,唯一肯定的是原本法庭大厅的位置。根据1952年法院的开幕记录,当时的法院设于政府合署大楼的一楼,法庭大厅就是现时用作“黑盒剧场”演出的空间。按照当年报道,法庭大厅的内部装饰全部采用黑色木材建造,门窗均挂着红色窗帘,大厅天花吊着四盏吊灯,亦装有吊扇。从当时照片可见,法官台靠着黑色背板,有矩形格线装饰,正中央顶部悬挂着葡萄牙共和国国徽,背板两侧设有门以通往后面的办公室。法庭大厅的门都带有古典装饰,其上部装有黑色木门帘盒并设有红色门帘,大厅内的窗上部亦有黑色木窗帘盒,并挂着窗帘。天花是采用平坦天花,有简单边线装饰,并设有四个圆形凹洞以挂水晶吊灯。
笔者曾在1990年代随故友朱健大法官参观过当时的法院大楼,回归后亦曾再次参观,法庭大厅的原有设计及装潢一直维持至2008年。
回归前,大楼一楼还设有两个小型法庭,一楼后半部是当时法官使用的图书室,其书柜的设计具有1990年代流行的风格。
另外,位于二楼后半部的两间囚室,及位于二楼后部连接前司法警察局的铁楼梯,均见证了昔日运送疑犯和囚犯的历史。
值得一提,回归前放置在主楼梯的“正义之神”泰美斯(Themis)雕像,出自居澳意大利雕塑家夏刚志之手,而神像的原型取材自雕塑家的女儿,可惜该雕像在回归后不知所终。
绘图承建皆是华人
最后,究竟这座威严的大楼是谁设计?
笔者从文件资料的研究得知,大楼的图则是1949年绘制,绘制者是工务局绘图员(desenhador)李珠(António Lei),当时工务局局长是José Baptista工程师,设计方案极可能是在部门主管的指导下由绘图人员绘画。李珠的儿子李铭根(José Lei)1950年亦在工务局担任绘图员,因此在大楼建造工程中,李铭根亦可能参与了工作。至于大楼的建造工程,是由美国毕业的华人工程师周滋凡的公司承造,不幸的是,周滋凡的儿子在该工程期间因与工人发生争执而失去生命。后来,李珠在1960年代末至1970年代曾在澳门开设工程公司,其子李铭根自1960年代则在香港当建筑师,设计了澳门的莉娜大厦及香港文化中心等现代风格建筑物。
作者介绍
吕泽强
生于澳门,毕业于葡萄牙里斯本建筑学院,其后于法国巴黎夏约高等设计研究中心进修,为首位取得法国文化遗产建筑师资格的华人建筑师。
文:吕泽强 图:陈思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