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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澳啟動移交機制 圍堵跨境毒品犯罪

司法警察局
2005-01-25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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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上午11時,司法警察局在拱北口岸接收了由廣東省警方集中移交的34名澳門籍跨境吸毒人員,這是兩地警方自1月6日簽訂《粵澳警方禁毒部門關於對廣東省境內查獲的澳門籍吸毒人員移交出境合作協議》後,第一次集中移交澳門籍跨境吸毒人員,標誌著粵澳移交跨境吸毒人員經常性工作機制的正式啟動。

這次移交給司法警察局的34名吸毒者,均是廣東省公安廳開展整治娛樂場所涉毒問題行動中查獲的吸食了搖頭丸、K粉、海洛因等毒品的人員,其中由珠海警方查獲的30名,由中山警方查獲的4名。在這批吸毒者中,服食搖頭丸、K粉的30名,吸食、注射海洛因的4名;年齡最大的54歲,最小的18歲,平均25歲;男性26名,女性8名。由於該批人員已被廣東警方依法處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並吊銷了《港澳同胞回鄉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限其三年內不准入境,而吸食、注射海洛因等毒品成癮的,更被處以未戒斷毒癮前不予批准入境的處罰,所以他們至少在未來三年內不能進入內地。

司法警察局接收該批吸毒人員後,將對其採取以下措施︰

一、 將他們的資料收錄在案,並逐一進行調查,核實是否牽涉其他刑事案件;

二、 加強對他們日後的行為進行監視,防止他們繼續吸食毒品或進行其他類型的毒品犯罪;

三、 將有關資料送交社工局,以便跟進其戒毒情況;

四、 如果當中有在讀學生,司法警察局將通知教青局跟進處理;

五、 如果涉及公務員,司法警察局將通知政府有關部門跟進處理。

事實上,跨境販毒、吸毒問題早已引起兩地警方的關注,並在多次的交流、會議中進行反覆磋商,制訂相應的對策。司法警察局這次接收廣東省警方移交吸毒人員,僅是粵澳兩地警務部門加強合作的其中一項重要措施。為了及時掌握粵澳跨境吸毒、販毒違法活動動態,有效遏止兩地居民、特別是青少年跨境吸毒販毒活動,兩地警方建立起禁毒情報信息交流機制,每月定期互相通報查獲跨境吸毒人員的有關資料,根據情況需要不定期召開情況研究交流會,共同做好防毒滅罪工作。

隨著兩地《粵澳警方禁毒部門關於對廣東省境內查獲的澳門籍吸毒人員移交出境合作協議》的簽訂,雙方在情報交流和聯合辦案等方面將會更為緊密。我們相信,通過雙方積極落實各項合作措施,粵澳兩地將可以更有效地預防和打擊涉及兩地居民的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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