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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新法生效 便民利商 工務局7月1日起擴展更改工程電子平台服務及優化非法工程拆卸手續

土地工務局
2026-07-0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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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相關行政法規修改,土地工務局“更改工程發給准照業務電子平台”功能今起(7月1日)擴展至更改工程及預先通知制度全部業務,當有關申請通過平台檢查並獲接納後,系統會即時發出工程預先准照或接納預先通知,工程便可於翌日展開。同時,為鼓勵市民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該等工程除獲豁免工程准照外,今起亦無須提交預先通知。

修改後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其施行細則於7月1日起正式生效。土地工務局積極更新“更改工程發給准照業務電子平台”,將平台升級整合至“商社通”,實現全流程線上辦理服務,達至便民利商目的。服務內容亦擴展至實用面積120平方米以內非居住用途獨立單位的更改工程預先通知,今起可透過該平台提交更改工程發給准照申請或預先通知,資料審核獲接納後即獲發出工程預先准照或接納預先通知,工程翌日便可動工,無需另行提交動工通知。

拆卸風險低非法工程無須提交預先通知

此外,拆卸非法工程的申請亦會同步優化。市民如拆卸的非法工程施工期不超過五日,且屬樓宇內部加建而不涉及結構的間隔和構件,或在樓宇立面上且最高點至地面距離小於9米的僭建物,又或在地面上的圍牆、圍欄或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的僭建物,可獲豁免提交預先通知。但如不屬上述情況,仍須提交預先通知。至於拆卸位於被評定或待評定不動產內的非法工程,則須申請工程准照。值得一提的是,市民完成拆卸非法工程後須書面通知土地工務局,以便局方按程序將卷宗歸檔,相關手續可查閱土地工務局網頁(https://www.dsscu.gov.mo )的“制度及指引”;如不確定其非法工程的拆卸是否獲豁免發給工程准照及預先通知,應先向土地工務局查詢,亦可致電工務局服務中心熱線:859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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