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相关行政法规修改,土地工务局“更改工程发给准照业务电子平台”功能今起(7月1日)扩展至更改工程及预先通知制度全部业务,当有关申请通过平台检查并获接纳后,系统会即时发出工程预先准照或接纳预先通知,工程便可于翌日展开。同时,为鼓励市民拆卸风险较低的非法工程,该等工程除获豁免工程准照外,今起亦无须提交预先通知。
修改后的《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其施行细则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土地工务局积极更新“更改工程发给准照业务电子平台”,将平台升级整合至“商社通”,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服务,达至便民利商目的。服务内容亦扩展至实用面积120平方米以内非居住用途独立单位的更改工程预先通知,今起可透过该平台提交更改工程发给准照申请或预先通知,资料审核获接纳后即获发出工程预先准照或接纳预先通知,工程翌日便可动工,无需另行提交动工通知。
拆卸风险低非法工程无须提交预先通知
此外,拆卸非法工程的申请亦会同步优化。市民如拆卸的非法工程施工期不超过五日,且属楼宇内部加建而不涉及结构的间隔和构件,或在楼宇立面上且最高点至地面距离小于9米的僭建物,又或在地面上的围墙、围栏或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僭建物,可获豁免提交预先通知。但如不属上述情况,仍须提交预先通知。至于拆卸位于被评定或待评定不动产内的非法工程,则须申请工程准照。值得一提的是,市民完成拆卸非法工程后须书面通知土地工务局,以便局方按程序将卷宗归档,相关手续可查阅土地工务局网页(https://www.dsscu.gov.mo )的“制度及指引”;如不确定其非法工程的拆卸是否获豁免发给工程准照及预先通知,应先向土地工务局查询,亦可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热线:8590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