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为提升特区政府的公共部门及实体的总体治理效能,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推动资源整合效益持续提升,特区政府于2026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将消费者委员会及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并入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以进一步落实系统性优化部门职能和架构,切实增强特区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施政目标。特区政府经全面检视,制定本行政法规,明确重组后的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增加保护消费者权益及强化在推动科研项目科技产业落地方面的职责。
藉着重组的契机,一并开展内部架构的检视与简化工作,原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原消费者委员会及原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共有3名局级领导、5名副局级领导及11厅16处,重新配置为1名局长、2名副局长及7厅11处,共计减少2名局级领导、3名副局级领导及4厅5处。重组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组织架构包括﹕
基于架构合并、重组及职能优化,以及科学配置及管理人力资源,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相应调整人员编制,总编制职位由现时311个减至259个,由于现有编制职位尚未填满,调减编制职位数目不影响现职编制人员的状况。
本次重组从推动传统产业及中小企业的提质发展、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优化科技企业的支援、推动科技产业落地、强化澳门特区对外经贸联系和内部营商环境,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架构重整及完善,助力澳门特区经济适度多元的发展。
法规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