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發展,落實便民便商的施政方針,消費者委員會即日起推出消費爭議調解仲裁網上申請服務,為消費者和商號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申請和回覆渠道,進一步提升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下稱“中心”)的服務效率。
如消費者與商號發生消費爭議,經消委會調停後仍未能達成共識,可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版登入個人帳戶,於服務欄目點選“消費者委員會”,選取“提交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申請書”項目,填寫爭議雙方資料、申請內容及由消委會提供的識別碼,並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核對資料無誤後提交相關申請。經分析及審批後,被通知的商號可登入“商社通”選取“參與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項目,確認同意參與。申請過程無須親臨部門辦理,省時便捷。消委會同時會維持現有遞交紙本文件的方式。
第9/2021號法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消費爭議,倘經消委會調停後雙方仍無法達成共識,可透過調解或仲裁解決。根據《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規章》規定,爭議雙方經協商後可選擇以任一方式,又或同時選擇以調解及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如選擇後者就會以“先調解、後仲裁”程序處理相關爭議,仲裁裁決效力等同法院判決。“中心”為10萬澳門元或以下的消費爭議提供免費服務,超過10萬澳門元案件將按經濟利益值計算調解或仲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