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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道路法典》諮詢工作安排

澳門特區政府
2005-06-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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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諮會)和法律改革辦公室(法改辦)今(23)日下午假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新聞發佈會,法諮會副主席艾維斯及駱偉建、法改辦主任朱琳琳、副主任沈偉強出席並介紹修訂《道路法典》的諮詢安排和諮詢文件。

首輪諮詢工作中,包括暫設的四場諮詢會,將分別於7月7日(周四)、11日(周一)、13日(周三)及15日(周五)下午6時至8時半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1層行政暨公職局演講廳舉行。第一場及第四場的諮詢對象主要是社會團體及市民;第二場及第三場的諮詢對象則是交通運輸業界團體。屆時,除主辦單位外,負責執行道路交通工作的相關政府部門如土地工務運輸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和民政總署亦派代表出席,聽取與會者對修訂《道路法典》的意見和建議。

修訂《道路法典》諮詢文件分4部分,首3部分的主題分別為“駕駛安全”、“駕駛執照”和“罰則及罰則的執行”,而第4部分則為相關的附件。諮詢文件除就特定主題進行扼要論述外,還對現行《道路法典》的相關規定作出介紹。此外,亦列舉其他在社會、經濟,尤其是文化和生活習慣方面與本澳有相似之處的地方,如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新加坡等就相關問題制訂的政策和規定,供諮詢對象參考研究。

諮詢文件自今日(23日)下午三時起公開讓市民索取,有興趣的市民可透過法務局、民政總署和行政暨公職局對外接待處索取,地點如下: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公眾服務暨諮詢中心)、法務局對外派發小冊子專用宣傳欄─法律訊息站(包括公共行政大樓1、2、3樓的物業登記局和民事登記局),以及民政總署各區服務站、活動中心、綜合服務中心、圖書館等。同時,有興趣的市民亦可登入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http://www.gov.mo瀏覽及下載諮詢文件。

當局希望市民積極參與,在過去的基礎上繼續深入討論,發表意見,務求令修訂能回應及符合實際社會發展的需要。截止遞交書面意見日期為2005年8月12日,遞交方式如下:

1. 電郵地址:info@ccrj.org.mo;

2. 郵寄地址: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澳門龍嵩街83號地下;

3. 圖文傳真:(853)973106

在首階段諮詢工作完成後,有關部門將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編製報告書,並視情況開展下一階段的諮詢工作。

出席今天新聞發佈會的還有法諮會委員張永春、陶智豪、馮瑞棠和楊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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