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行政会完成讨论《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
2026-05-22 17:33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行政会完成讨论《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为配合将于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的第5/2026号法律《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现制定《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对餐饮场所的准照及登记申请、舞厅准照申请、修改经营方案,以及续期的程序及所需的资料作出具体规范。

行政法规草案规定餐饮场所准照及登记以及舞厅准照的申请程序、修改经营方案程序均透过统一电子平台进行。就餐饮场所准照申请程序方面,参与实体数目由6个缩减至4个、总检查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天减至15个工作天,并简化临时准照制度。就登记申请程序方面,引入“工程预先通知”制度,让适用登记制度的餐饮场所可以尽快开展简单及风险可控的工程;此外,发出登记证明先于检查程序,并精简参与检查的实体,一方面提升开业效率,另一方面简化检查环节。

对于实用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将适用登记程序,其文件审批时间以10个工作天为限。申请人经统一电子平台完成竣工通知程序后,市政署会于2个工作日内发出登记证明以便餐饮场所随即开业经营,此举将大幅缩短开业准备时间及降低营运前期的成本。

本行政法规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