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下稱“保安高校”)在網絡社交平台發現不正當使用本校名稱及校徽,用以製作及發佈題為《第三十五屆保安學員培訓課程入學試必考》之宣傳材料。
保安高校嚴正聲明從未發出相關宣傳材料,亦未同意他人使用校方的名稱及標誌,本校就有關情況已向權限當局作出檢舉。
保安高校提醒市民切勿擅自使用公共部門的名稱及標誌,此舉有可能觸犯澳門《刑法典》第296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的相關規定。
倘市民欲瞭解關於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相關訊息,可透過官方專頁或帳號,查詢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