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 遞交收益申報書期限至四月十五日

財政局
2026-04-08 10:25
  • 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 遞交收益申報書期限至四月十五日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根據第2/78/M號法律核准之《職業稅規章》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自由及專門職業)須於4月15日或之前遞交M/5格式收益申報書,載明2025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

三個地點遞交申報書

財政局呼籲仍未遞交上述收益申報書之納稅人,儘快於限期前前往下列地點遞交(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1. 南灣大馬路財政局大樓地下 - 稅務接待中心
  2. 慕拉士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稅務接待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稅務接待

為減少輪候時間,納稅人可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預約辦理遞交收益申報書。

如有疑問,請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 6886。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微信訂閱號: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政府資訊
微信訂閱號: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
跳到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