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替代方式解決爭議的文化和鼓勵採用調解及仲裁以促進友善解決爭端,避免潛在的漫長且昂貴的司法程序,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將舉辦為期五天的“調解與仲裁在澳門的未來前景”研討會。研討會將於本年11月6至10日下午6:30至晚上8:30,假座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行。
作為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盟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的一部分,是次培訓課程將由以下嘉賓主講:
研討會將以英語進行,並輔以廣東話及葡語同聲傳譯。為期五天的研討會將探討下列議題:
包括是次研討會在內的以“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的發展和現代化”為目標的第三期澳門與歐盟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將持續至2019年11月。
合作項目的執行和協調工作由法務局負責,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個不同實體及公共部門負責主辦,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歐洲研究學會、經濟局、消費者委員會以及社會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