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接獲民政總署通知,至今收到8個遊行預告,擬於5月1日舉行遊行活動,涉及10個團體,分別在4個地點集合。另外,有1個團體發起集會活動,於同日在塔石廣場舉行。經分析評估,在配合該等團體行使權利的同時,為盡量減低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治安警察局根據《基本法》及按第2/93/M號法律第八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對部分團體之遊行路線作出修訂,並於4月22至27日期間與有關團體展開會議,通知其治安警察局依法作出的決定及活動進行時須注意事項。各團體分別在以下5個地點出發進行遊行及集會活動:
一. 永寧廣場(1個團體):
遊行團體:澳門青年動力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路線安排
集合時間:14時
出發時間:15時
遊行路線:於永寧廣場出發,途經看台街、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 (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
二. 科學館(1個團體):
遊行團體:專業的士司機聯合會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路線安排
集合時間:9時
出發時間:10時30分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科學館出發,繞回孫逸仙大馬路、途經孫逸仙行車隧道、西灣大橋、東亞運圓形地、西灣大橋、西灣湖廣場、何鴻燊博士大馬路,終點為西灣湖街(不超過5名代表往“立法會”遞請願信)。
三. 祐漢公園(共7個團體,分別在不同時間集合及出發):
遊行團體:澳門工人同盟總會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路線安排
集合時間:14時
出發時間:15時至16時
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工人民生力量聯合工會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路線安排
集合時間:11時
出發時間:15時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馬場海邊馬路、拱形馬路、三角花園、罅些喇提督大馬路、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
會議結果:不同意本局之路線安排
集合時間:13時
出發時間:15時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民主起動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路線安排
集合時間:14時
出發時間:15時至16時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博彩最前線、新博彩員工權益會、愛護澳門協會
會議結果:同意本局之路線安排
集合時間:16時
出發時間:16H30分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四. 三角花園(1個團體):
遊行團體:澳門家庭團聚聯合會
結 果:同意本局之路線安排
集合時間:13時
出發時間:14時30分
遊行路線:於三角花園出發,途經拱形馬路、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南灣大馬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何賢公園(不超過5名代表往“中聯辦”遞請願信)、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灣大馬路、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終點為南灣湖休憩區(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五. 集會活動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於同日13時在塔石廣場舉行集會活動。
在會議中,治安警察局向出席會議的遊行發起人作出以下提醒:
應自行組織糾察隊,以維持自身隊伍秩序;
控制參與人士的情緒,避免出現過激行為;
理性表達訴求,免受外來人士干擾、煽動或教唆;
注意同行長者及小童的安全,將其安排在隊伍較安全的位置;
遊行期間禁止燃燒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遊行秩序混亂;
注意天氣變化,做好個人保護措施;
遊行必須在和平及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包括遵守集會示威法及國旗法。
治安警察局重視遊行集會活動的秩序及安全,並於遊行當日派出適量警員維持人群及交通秩序。治安警察局呼籲上述活動的遊行發起人及參與者,有關活動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且盡量減少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之影響。參與遊行人士應遵循治安警察局依法修訂後之路線行進,否則將被視為不合法。廣大市民如當時途經上述地點,請配合在場警員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