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與捷克共和國運輸及通訊部民航局於本月十五日及十六日在澳門舉行了兩日的雙邊航空協定談判。談判在友好氣氛下順利進行,雙方並於十六日草簽了協定及諒解備忘錄。
該協定是本澳回歸後第一份草簽的航空協定。
雙方代表團成員各為六位,澳方包括民航局有關負責人及澳門航空公司代表,而捷克代表團成員包括民航局空中運輸暨國際關係部人員、外交部人員、捷克共和國駐香港領事館代表、捷克航空公司代表等。
經雙方進行內部程序及審批後,該協定預計可在本年底前在捷克首都布拉格由雙方政府代表正式簽署。
至目前為止,本澳已與外國合共草簽了三十五份航空協定,當中的三十一份已獲正式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