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公共建设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鉴于公共建设局目前的职能与市政署的部份职能、流程和业务密切相关,并存在交叉或重叠的情况,为明确职责分工,按归口管理、加强统筹、简化程序的原则,将市政署关于保养和维修道路及排水网的职责集中转移至公共建设局,以提升相关程序的效率和效益。
此外,为落实公共行政改革,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重新审视现时公共建设局的组织架构后,决定对部门内部职能进行调整,从而优化部门运作及妥善管理人力资源。
是次重组对公共建设局的组织架构进行系统整合及优化,将原设置1名局长、2名副局长、3厅、10处,调整为1名局长、2名副局长,5厅、10处。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包括:
基于组织架构重整及职能优化,公共建设局总编制职位将由现行174个调升至176个。由于现有编制职位尚未完全填满,调整编制职位数目不影响任何现职人员的聘用状况。
透过优化组织架构及职能重新定位,有助进一步提升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加强统筹等能力,确保各项公共工程得以有效提升执行效率。
法规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