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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特写

保护环境 由源头减废开始

澳门杂志
133期
  • 《限制提供塑胶袋》法颁布首日,市民自备容器到街市买鱼,支持减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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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 由源头减废开始
保护环境 由源头减废开始

根据澳门特区政府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公布的《澳门环境状况报告2018》(注1)显示,澳门于2018年弃置的城市固体废物量为522,548公吨,较2017年上升2.3%。其中,塑胶占22.5%,排于城市固体废物之物理成份第二位(首位为有机物,占39.5%)。为推行「源头减废」,特区政府持续推动减塑工作,随着16/2019号法律《限制提供塑胶袋》于今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预期会改善现时塑胶袋的滥用情况,培养市民购物时自备购物袋的习惯。

环保局举办多场面向不同业界和群体的法律介绍会
环保局举办多场面向不同业界和群体的法律介绍会

胶袋收费 反应正面

减少使用塑胶袋,支持环保,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澳门环境保护局(下称「环保局」)称,特区政府在2015年底至2016年初进行「推行限制使用塑胶购物袋之制度」公开咨询,并于2016年8月公布咨询总结报告及意见汇编。咨询共收集到1,924份意见,大部份意见对咨询的建议方案持正面态度,普遍认同于零售层面实行「胶袋收费」措施。自《限制提供塑胶袋》生效以来,不少市民已开始养成购物时自备购物袋的习惯,为支持环保出力。

根据第143/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每个塑胶袋的收费金额为澳门币1元,与《限制提供塑胶袋》法例同日生效。环保局称,收费水平是考虑到要具一定的阻吓性,但又不会让消费者难以承受,故订立这社会所接受的收费。

基于卫生及安全考量,并结合实际情况,《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订明,以下两种情况可豁免收费:一、未事先包装的食品或药品;二、机场禁区受携带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货品。其他零售行为中所提供的塑胶袋须进行收费。

绿色学校讲座向学生宣传教育「胶袋征费」措施 
绿色学校讲座向学生宣传教育「胶袋征费」措施 

全方位宣传成效显着

有好的政策,亦要做好宣传工作。《限制提供塑胶袋》由法律通过到生效仅有90天,环保局充份利用社交媒体、电视媒介、宣传栏等方式,向市民介绍塑胶的危害,以及如何身体力行支持环保。环保局还举办了逾30场法律介绍会,向各界介绍法律重点内容,解答业界在实际操作方面的疑问。与此同时,环保局亦透过绿色学校讲座,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从不同渠道持续进行社区普法宣传工作。

为了令社会尽快适应胶袋收费措施,环保局人员深入全澳各区,直接向商户、市民及旅客派发有偿提供塑胶袋的宣传品、讲解法律内容以及解答疑问。其中,较多人关注受法律规管的胶袋类型(注2),提供之胶袋出现破损的处理情况等。环保局指出,现时在零售范围内,只要提供含有塑胶成分的袋,均须收费,例如常见的可降解胶袋、手柄有胶粒的纸袋、含有塑胶成份的不织布环保袋等。若商户提供的胶袋出现破损情况,则须先回收破损的胶袋,才可无偿更换一个全新胶袋。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商户应按实际情况,提供适当大小、数量和质料的胶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商户积极配合宣传工作,在店内外张贴宣传品。
商户积极配合宣传工作,在店内外张贴宣传品。

助市民实践减塑

环保局指出,现时只有相关条例指引限制使用塑胶袋,对于其他塑胶制品,特区政府会因应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深化各项相关法例或订定标准。而为了提升市民源头减废的环保意识,实践减塑生活,环保局自2013年开始举办「减塑有着数」活动,7年间累计超过35万人次参与,至少减用了35万个胶袋。参与的市民、商户以及机构数量亦逐年上升,反映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在慢慢提升,这项活动亦为刚生效的《限制提供塑胶袋》打下坚实基础。

为推动市民减少使用即弃餐具,环保局于2018年12月19日展开了第一期「走塑好Easy」活动,获得广大市民及商户的响应。据估算,第一期活动「走塑」次数超过12万次,估计减用的即弃餐具超过25万套,成效显着。而今年展开的第二期「走塑好Easy」活动,更加推多项措施,鼓励市民踊跃参与,践行减塑。

今年是环保局推动「美食节减废计划」的第十个年头,当局要求美食摊位继续使用大会指定之环保餐具,同时因应「胶袋收费」的生效,在摊位处张贴宣传广告,呼吁市民以环保袋代替使用塑胶袋,将减塑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实践「减塑」行为。

在公共设施方面,环保局已加强和其他政府部门合作,优化饮水设施,以推动减用塑胶瓶。推行初期,先在政府部门试行,再逐步在公众设施中设置饮水机,鼓励市民自备水瓶到公共饮水机取水,代替购买瓶装饮用水或使用即弃水杯。

今年美食节,环保局吉祥物参与到互动中,于现场上了一堂活动式的环保课堂。
今年美食节,环保局吉祥物参与到互动中,于现场上了一堂活动式的环保课堂。

共构澳门环保之城

近年,不少商户及团体向市民送赠不织布环保袋,以推广自备购物袋的环保理念,但由于数量过多,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反而造成浪费。环保局强调,「源头减废、资源回收」是特区政府在固体废物处理方面的重要政策,商户及团体亦有责任实践「源头减废」,应当以环保为原则,避免滥派环保袋,市民应当将环保袋物尽其用。

目前,《限制提供塑胶袋》所收取的费用,是由商户自行保留,环保局指出,这是参考内地、香港及台湾等邻近地区做法,再因应澳门实际情况而定。局方会鼓励商户主动联络绿色组织或慈善团体,把有关费用用作推动环保或社会公益用途上,从而提升企业自身的绿色形象,共同构建环保澳门。

根据邻近地区经验,实施胶袋收费初期,成效会相当显着,但推行一段时间后,胶袋使用量会再上升。针对此问题,环保局会密切留意法律生效初期的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制度,持续推动减塑工作。

市民已开始养成自备购物袋的习惯
市民已开始养成自备购物袋的习惯

常见问题

胶袋收费:要?不要?

若于食肆堂食,把吃剩的食物或饮品带走,因有关商品是服务(餐饮服务)的延伸,不视为零售行为,可豁免胶袋收费。

若以外卖为目的,于食肆带走食物或饮品,则属于零售行为,需要收费。

若以胶袋直接盛载液态饮品(即胶袋直接接触液体),该胶袋被视为用于未事先包装的食品/饮品,故可豁免收费。

若以胶袋盛载包装饮料,则被视为用于已事先包装的食品/饮品,故需要收费。

《限制提供塑胶袋》法颁布首日,市民自备容器到街市买鱼,支持减塑。 
《限制提供塑胶袋》法颁布首日,市民自备容器到街市买鱼,支持减塑。 

注1:《澳门环境状况报告2018》www.dspa.gov.mo/richtext_report2018.aspx

注2:环保局网站上清晰列明各种受管束范围的塑胶袋以及各类常见问题www.dspa.gov.mo/richtext_pbcharging.aspx?a_id=1565228858

文:曾海英 图:宋楚珊、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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