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026号法律《修改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于2026年7月28日生效,产假日数已调升至90日。为纾缓中小企业雇主支付产假报酬的压力,促进和谐的劳动关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透过第21/2026号行政法规《产假报酬补贴制度》,制定了恒常性的产假报酬补贴制度。
合资格雇主依法向于2026年7月28日及之后出现分娩等情况的本地雇员支付产假报酬后,可于该雇员分娩等情况之日起计150日内向劳工事务局(下称“劳工局”)提出申请,最高可获发相等于雇员20日基本报酬的补贴。
另一方面,因应现行第34/2024号行政法规《雇主支付产假报酬的补贴计划》订定的14日补贴至2026年年底结束,特区政府特别安排过渡期措施。倘本地雇员于2026年7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现分娩等情况,合资格雇主合共可申领最多34日的产假报酬补贴。
有关补贴制度的详情,可浏览劳工局网页www.dsal.gov.mo、致电2856 4109或电邮至dsaldaf@dsal.gov.mo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