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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加强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保障岁晚新春食品安全

市政署
2026-01-30 12:39
  • 市政署加强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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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署加强走访宣导 督促企业做好内部食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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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多详情欢迎查阅贺年食安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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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岁晚,市政署加强食安监管部署,除了于市面抽取各类时令应节食品作检测外,亦加强对全澳贺年食品制作加工场、零售店铺,以及餐厅、食肆等场所的卫生巡查及宣导工作,敦促业界做好新春期间的客流评估及食品安全管理。

加强市面巡查抽检

春节期间,市政署会加强对节庆食品及场所的监察及巡查,亦会重点走访人流量畅旺区的食品零售和供应场所,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此外,市政署正联同消费者委员会开展贺年食品调查工作,于本澳各区抽查中西式糖果、瓜子、应节糕点等贺年食品样本,完成检测后将尽快公布结果。若发现食品对食用安全构成风险,会因应情况采取防控措施。

督促业界守法经营

节庆期间预计餐饮消费增加,对食材的需求亦会因应上升。市政署提醒食品业界加强对食物、环境及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合理评估节假日客流量,不应过早及过量囤积食材。此外,业界须守法经营,切勿购买、供应未依法进行检疫的食材。根据《食品安全法》,违者最高可被判处五年徒刑或被科处最高六百日罚金;如属行政违法行为,可被科处澳门元五万元至六十万元的罚款。

外卖店须依法登记

不少人会于外卖店选购贺年糕点、盆菜等应节食品,市政署特别提醒,根据第30/2021号行政法规《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所有外卖店在开业前都必须向市政署提出登记申请,并在获发登记证明后,才可向公众开放营业。完成登记的外卖店须在实体店当眼处张贴登记证明;若透过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式作宣传或销售,亦要在介面上显示登记编号。消费者以外卖方式订购食品时,亦应留意外卖店是否已依法登记,确保店铺在市政署监管下营运,保障食用安全。

食品安全资讯网 www.iam.gov.mo/foodsafety 现已设立贺年食安专页,欢迎查阅及瞭解更多详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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