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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典》已全面生效 纳税主体可选择接收税务通知方式

财政局
2026-01-21 10:25
  • 《税务法典》已全面生效 纳税主体可选择接收税务通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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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特区政府的电子政务发展,《税务法典》新增以电子方式接收税务行政当局的税务通知,纳税主体除了可以邮寄方式接收税务通知外,还可选择透过“一户通” 或“商社通”以电子方式接收税务通知。

不同送达方式的完成通知日期

邮政挂号通知推定以邮戳日的翌日起计第五日视为完成通知;电子通知则以收件人查阅“一户通”或“商社通”的电子通知时视作已完成通知,若未查阅,推定在成功送达后的第三日亦视作完成通知。无论是以邮寄方式或电子方式接收税务通知,倘完成通知日为非工作日,则推定在其后的首个工作日完成通知。

“一户通” 或“商社通”用户可开通接收电子通知

自然人纳税主体可透过“一户通”开通接收电子通知,首次开通只需登入“一户通”后点击“通知”菜单, 随后在“使用须知”視窗内点击“同意并加入”按钮,便完成开通电子通知。

“商社通”实体或社团用户首次开通电子通知,需前往行政公职局递交“电子通知服务申请表”办理开通手续。

一经登记,往后包括财政局、交通事务局、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税务通知都将以电子方式送达。

倘公众对《税务法典》有任何疑问,欢迎浏览专题网站或致电税务查询热线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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