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去年底在视察澳门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强调要:“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把琴澳一体化提升到更高水平”。为贯彻落实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治安警察局、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共同完成了横琴口岸旅检大厅48条及随车人员验放厅16条「合作查验自助通道」的软硬件升级工作,并将于2025年11月5日在该口岸推出「智能通关」(免出示证件通关)措施,实现「刷脸」代替「刷证」便捷通关。
澳琴互联互通是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而提升通关效率与便利人员往来,是推动区域融合的先决条件。故此,两地边检与技术部门紧密协作,积极投入「智能通关」系统研发,共同推进系统集成与流程优化,确保系统兼容与数据互通,为「智能通关」提供核心技术保障,为智慧口岸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智能通关」透过先进的面部识别技术,取代以证件核验身份。与传统「刷证」通关相比,这一模式简化了操作步骤,显着提升了通关体验,让跨境出行更便捷、更高效。横琴口岸「智能通关」的实施,成功打通了便利两地人员流动的「快车道」,是治安警察局、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在「琴澳口岸合作创新发展和通关便利化工作专责小组」机制下,透过密切沟通和务实合作,积极落实智慧口岸建设任务、回应通关便利诉求的良好成果,更是「一国两制」下内地与澳门深度合作的创新实践,将为澳琴一体化建设注入新动力。
治安警察局、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与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将密切跟进「智能通关」实施情况,协同提升系统效能,并积极研究扩大适用人群。明年,横琴口岸出境及入境旅检大厅将增建46条具备「智能通关」功能的「合作查验自助通道」,预计可提升最少65%的验放能力,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未来,两地边检部门将逐步拓展「智能通关」至其他合适口岸,并持续探索更便捷多元的通关模式,全力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服务区域融合发展。
第一闸门:
通关人士在第一闸门前,须取下太阳眼镜、口罩与帽子,面向屏幕上之镜头,设备会自动采集面部资讯进行识别,识别成功后第一闸门开启;通关人士亦可选择传统「刷证」方式交验证件。
第二闸门:
通关人士通过第一闸门后,维持现时通关流程,即在第二闸门前采集面相和指纹,通关查验完毕后分别通过第二、第三闸门,便完成两地边检出入境手续。
「智能通关」的推出,让通关人士无须出示实体证件,简化了通关流程,提升了通关体验与便捷度,有助于提高整体通关效率;升级后的「合作查验自助通道」同时兼容「刷脸」与「刷证」功能,保障通道使用效能最大化。需注意的是:使用「智能通关」者仍须随身携带实体通关证件,以便在需要时配合边检人员进行身份核查。
使用横琴口岸「合作查验自助通道」「智能通关」的人士须年满14周岁,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 澳门居民
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非中国籍),且已完成内地的自助过关登记。
2. 香港永久性居民
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非中国籍),且已完成内地及澳门的自助过关登记。
3. 中国内地居民
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并附有多次有效的逗留(D)、探亲(T)、商务(S)、人才(R)或其他类(Q)赴澳签注;且持证人于内地申办证件时,已授权澳门具权限当局读取其指纹资料。
4. 台湾地区居民
持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已完成内地及澳门的自助过关登记。
1.年满18岁合资格通关人士的登记
在横琴口岸澳门往横琴或横琴往澳门方向使用「合作查验自助通道」时进行登记。在第一闸门交验通关证件后,第一闸门屏幕将显示登记「智能通关」声明;阅读声明及点选「同意」按钮后,登记资讯便会同步传送至澳门与内地边检机关作记录,登记流程即告完成;往后使用该口岸的「合作查验自助通道」时,便能以「刷脸」代替「刷证」便捷通关。
2.年龄介乎14至17岁合资格通关人士的登记
第一步:
为保障未成年人跨境出行安全,年龄介乎14至17岁之未成年人,倘有意使用横琴口岸「智能通关」措施,须先由父、母或监护人带同未成年人到治安警察局指定服务点(包括横琴口岸,详见下表)办理同意未成年人「智能通关」登记申请,并须出示未成年人的通关证件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第二步:
完成上述申请后,未成年人须与成年人登记流程一样,在横琴口岸澳门往横琴或横琴往澳门方向使用「合作查验自助通道」时,在第一闸门交验通关证件,阅读声明并点选「同意」按钮后,即可完成整个登记流程。
3.取消登记
已登记人士如需要取消登记,可亲临治安警察局指定服务点(包括横琴口岸,详见下表)办理有关手续;未成年人则须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办理,并须出示未成年人的通关证件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办理「智能通关」登记和取消登记的服务地点:
| 服务地点和查询电话 |
办理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治安警察局服务柜台 查询电话:(853) 2845 1515 |
早上9时至下午6时 |
||||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治安警察局服务柜台 查询电话:(853) 2842 1212 |
*可网上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