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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公众咨询会 7月23日晚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听取各界意见

消费者委员会
2014-07-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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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务局、民政总署及消费者委员会组成的《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跨部门工作小组于七月二十三日晚上七时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公众咨询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意见及建议。

工作小组于六月十二日公布《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咨询文件,随即就《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咨询工作,该咨询文件主要分四个方面来完善及加强消费者权益,有:一、禁止不公平的交易;二、保障消费者的资讯权;三、健全解决消费争议的机制;四、立法规范新型消费模式,同时,政府亦会全面检讨第12/88/M号法律《消费者的保护》及第4/95/M号法律《重组消费者委员会》。

自《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期开始后,市民透过电邮、书面等方式发表意见及提供建议,认同《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及加强消委会权力的必要性,并就一些消费者认为现存的不公平交易、不良商营手法提出设立罚则的建议,工作小组正整理有关意见。

为更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及市民的意见,工作小组陆续开展各项咨询工作,现定于七月二十三日在新口岸高美士街431号旅游活动中心2楼会议厅举行《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公众咨询会,时间由晚上七时至九时,工作小组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及市民踊跃参加,就如何完善消费者权益制度发表意见,并可就未有列明但与保障消费者权益有关的其他内容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咨询文件内容,除检视了目前本澳的消费交易存在的不公平及不正当的现象提出改善方向外,亦在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法律界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出比较及分析拟定的,市民可登入法务局、民政总署、消委会、澳门法律网站下载及查阅《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咨询文件的具体内容,有意发表意见者可致电8988-9315,或传真至2830-7816,也可电邮至:info@consumer.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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