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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房屋申请非先到先得,居民无须急于递交表格。

房屋局
2009-09-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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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社会房屋的申请由2009年9月28日起至12月28日,居民可前往全澳近60个地点索取申请表,房屋局已因应可能出现的人流做好准备。由于申请期共3个月,亦非采取先到先得的形式,房屋局呼吁居民无须急于递交表格,申请期结束后会为申请统一计分排序。另外,房屋局将于9月28日(星期一)下午6时30分在房屋局举行一场社会房屋申请的公开说明会。

两接待处疏导人流

因应新一期社会房屋申请的展开,房屋局已对可能出现的人流做好准备,包括于9月28日当天将刚完工的新接待处专门用作接受社会房屋的申请,这里有11个柜台,其中4个为65岁或以上长者及有需要帮助人士通道,亦将增派人手以加快疏导人流,并视乎现场情况作出调整。至于非社会房屋申请/一般服务将安排在停车场进入的临时接待处办理。届时两个接待处同时运作,尽量满足居民的需要。

于申请期内,居民可前往房屋局,街坊会联合总会、各属会及服务中心,工会联合总会及主要属会,合计全澳71个地点索取申请表;亦可以登入房屋局网页下载。

家团须亲临交表格

是次社会房屋的申请期共3个月,预计有充足的时间让居民准备文件并作出申请,而申请并非先到先得,申请期结束后会为申请统一计分排序,就此,房屋局呼吁居民无须急于递交表格,并请留意申请要件及所需资料,避免因来回补交文件而浪费时间。

至于已排列在总轮候名单内的仍未获分配租赁社会房屋之家团,将维持原有的排序,无须再次呈交新的申请表。

考虑到申请家团的个人资料保障,是次申请不能以邮寄方式递交资料,需由家团亲临房屋局递交申请表及所需文件,才能取得申请编号,作为日后无论以电话或在网上等查询之依据。

房屋局建议居民在填写申请表前,详细阅读申请表及填写申请表指引;家团代表须在申请表的前3版右下角作出简签。填写申请表的样本和指引,以及相关声明书的表格可于房屋局网页下载。

于递交申请表后5个工作天可通过语音电话热线:2835-6288,或在房屋局网页,只须输入申请编号便可查询有关申请状态。经审查后,对于欠交文件者,房屋局不单以信件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增加了手机短信的通知方式。

首日办公开说明会

社会房屋属行政当局财产的房屋,尤其是让经济状况薄弱且居住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家团租赁。

为了让普罗大众对新一期社会房屋的申请事项有更深入的了解,房屋局将于9月28日下午6时30分在房屋局6楼多功能会议室举行一场公开说明会,由主管人员介绍是次社会房屋的申请内容,同时解答公众的疑问,欢迎有兴趣的居民出席,届时会视乎人数而决定是否增加场次。

详情可致电房屋局热线2859-4875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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