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今(22)日下午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第二场公众咨询会,继续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逾100名市民出席。
咨询会由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主持,社团及财团登记处处长罗健仪介绍公开咨询重点内容。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厅长冯铭恩等出席。
陈海帆局长引介时指出,澳门社团历史悠久,是市民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平台,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社会的繁荣发展、稳定祥和贡献良多。由于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规则的法律未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特区政府经过两年多的分析研究,系统比较了各地的立法经验,结合澳门的实际情况,草拟了《社团法律制度》咨询文本,希望籍此促进社团内部治理、优化行政监管,以达到促进社团依法、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罗健仪处长介绍了《社团法律制度》的修法方向及重点内容,随后市民踊跃发表意见及建议,政府代表均认真聆听并作出回应。
咨询会上共有20名市民发言,围绕修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从社团发展及基层治理方面表达意见。与会市民均肯定本次修法的必要性,认为具现实意义,有助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当中,有市民关注修改社团章程的方式、办理社团的行政手续、「休眠社团」补正的期间、程序及手续等,并对「总会」的设立及登记提出意见。不少市民建议身份证明局应加强法律宣导工作、提供办理社团事务的流程及指引、优化电子及线上办理系统等。
最后,陈海帆局长表示是次修法对优化社团发展环境及社会基层治理均有重要意义,市民所提的意见极具参考价值,特区政府将对所收集的意见及建议作仔细研究分析,以完善与优化是次修法方案,并做好各项宣导工作。
《社团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期将持续至9月23日,咨询文本已上载至咨询专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咨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咨询文件。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1场公众咨询会,有意参加公众咨询场的市民,可透过上述咨询专页或致电2837 0777或2837 0888预先报名。
此外,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专题网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一户通”的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ab.gov.mo)、电邮(info@dsi.gov.mo)、电话(2837 0777或2837 0888)、传真(2837 4300)、邮寄或亲临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楼身份证明局提出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