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3)日上午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澳区全国政协委员专场咨询会。全国政协副主席何厚铧、全国人大常委高开贤、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刘艺良、全国政协澳区特邀人士界召集人常委崔世昌等,共12位全国人大澳区代表及27位全国政协澳区委员应邀出席。
咨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主持,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介绍公开咨询重点内容。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代厅长张欣婷等出席听取意见。
黄少泽司长在引介时表示,社团长期积极参与本地社会服务、政策倡导、选举事务等多领域治理,在团结居民、促进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规则的法律未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为完善结社权保障、促进社团内部治理、引导社团良性发展、优化行政监管等目的,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团法律制度。随后,陈海帆局长介绍了《社团法律制度》的修法方向和重点内容。
咨询会上,共有19名代表及委员透过现场发言或书面方式发表意见及建议,对修法表示支持,认为修改适时、内容适当、监管适度,既保障了居民的结社自由权利,亦引入适当措施优化对社团的监管,相信能为社团发展营造更优的制度环境。
多名代表及委员期望身份证明局能做好主管实体的角色,建议多制定流程、指引,多向社会大众宣导,提升商社通及电子平台的服务,为社团办理申请及提交资料等带来更多便利。此外,部份代表及委员就扶持社团良性发展、工会法适用、共享会址、简化社团自愿解散手续、章程修改、机关据位人资格等问题提出意见。政府代表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及建议,并作出了回应。
何厚铧副主席在总结发言时表示,感谢各位代表及委员对特区政府修法工作的肯定,现时的修法不是为了干预社团运作,而是基于维护国家及特区安全,优化资源分配,让社团健康、可持续发展等目的。他期望各位代表及委员全力配合特区政府修法工作,充分发挥沟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言献策,面向社会各界和各社团代表宣传修法的目的及意义。
最后,黄少泽司长再次感谢各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认为对优化法案深具参考价值,将会认真研究及仔细分析,以持续完善法案文本内容,并继续做好法案宣导工作。
《社团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期将持续至9月23日,咨询文本已上载至咨询专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咨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咨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