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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立法会专场咨询会

身份证明局
2026-08-11 21:07
  • 特区政府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听取立法会议员意见

  • 《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立法会专场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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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11)日下午3时在立法会大楼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立法会专场咨询会,听取立法会议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

咨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主持,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介绍公开咨询重点内容,立法会主席张永春、副主席何润生、立法会议员及立法会辅助部门秘书长林智龙等出席,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代厅长张欣婷出席会议。

黄少泽司长在引介时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结社需求日益多元,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规则的法律难以回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团法律制度,以完善结社权保障、统一主管实体、优化行政监管、规范社团内部治理、引导社团良性发展等方面,达到促进社团依法、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陈海帆局长介绍了《社团法律制度》的修法方向和重点内容。

咨询会上,共有19名议员发表意见及建议,对修法表示支持,认同修法体现了《基本法》对结社自由及居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有助改善社团内部治理体系,并有效引导社团良性发展。多名议员关注修法后身份证明局会否做好政策宣导、程序指引及流程电子化等配套工作,此外部份议员亦就总会设立要求、总会与分会之关联性、会址使用、补正机制及创立人资格等问题提出意见。政府代表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及建议,并作出了回应。

黄少泽司长在总结时表示,十分感谢立法会精心组织安排是次介绍咨询文本的机会,同时亦感谢各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他表示特区政府将对所收集的意见进行仔细研究分析,以持续完善法案文本内容。

《社团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期将持续至9月23日,咨询文本已上载至咨询专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咨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咨询文件。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1场专场咨询会及3场公众咨询会。有意参加公众咨询场的市民,可透过上述咨询专页或致电2837 0777或2837 0888预先报名。

此外,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专题网页(https://www.dsi.gov.mo/assocp)、“一户通”的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ab.gov.mo)、电邮(info@dsi.gov.mo)、电话(2837 0777或2837 0888)、传真(2837 4300)、邮寄或亲临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楼身份证明局提出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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