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今(5)日公布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金融管理局人民币/澳门元常备互换协议》(下称“《协议》”),是原《货币互换协议》的延续,优化为常备协议形式,毋须定期续签。《协议》规模由原来的300 亿元人民币或340亿澳门元,扩大至500亿元人民币或570亿澳门元。
金管局在2019年12月5日首次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协议》,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3年。《协议》在2022年12月5 日续签,规模维持在300 亿元人民币或340亿澳门元,有效期为3年。本次《协议》的续签及优化,将为澳门金融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民币流动性支持,有利澳门金融机构拓展人民币业务。
金管局将持续推动澳门金融机构善用货币互换机制和人民币清算优势,吸引葡语国家的政府和企业来澳进行投融资,进一步巩固澳门特区作为“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