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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调整水痘及百日咳疫苗接种程序

卫生局
2018-09-03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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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2018年9月3日公布的第210/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防疫接种计划,卫生局调整水痘疫苗及百日咳疫苗接种程序,批示自公布翌日(即9月4 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2018年9月1日。

为加强幼儿对水痘及百日咳疾病的保护,本澳防疫接种计划内相关接种程序调整如下:(一) 本澳儿童在第十八个月龄接种水痘疫苗第二剂,适用对象为批示具有效力后进入十八个月龄的儿童,即2017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本澳儿童。 (二) 过往本澳儿童由七岁起不再接种含百日咳的疫苗,由即日起儿童由七岁起改为接种破伤风—减量白喉—减量去细胞百日咳疫苗,卫生局由今个新学年开始将在小学一年级及小学六年级为合适的儿童接种。(三) 处于怀孕期的妇女和从未接种过含预防百日咳成份疫苗的人士应接种一剂破伤风—减量白喉—减量去细胞百日咳疫苗,孕妇在孕期接种是非常安全的,能有效预防新生儿感染百日咳的风险。

上述孕妇及十八岁以下人士相关疫苗的接种,按一般常规接种程序将于卫生中心或与卫生局有合作协议的镜湖医院提供的孕妇常规产前检查、儿童保健或于卫生中心每学年的学校常规接种时进行,一般情况家长毋须另行预约接种。另外,卫生局提醒巿民,成人需要每十年进行一次破伤风疫苗接种,需要接种人士请带备身份证明文件、卫生局使用者卡、个人接种手册(针簿)到所属卫生中心安排接种。上述未能按常规接种程序接种的人士,将由卫生局在技术指引中订定。如有疑问,可致电卫生局传染病热线28 70080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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