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二冲程摩托车续使用须于月底前纳行车税

环境保护局 / 交通事务局
2017-03-24 11:52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淘汰重型及轻型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接受申请中,现阶段仍未申请之二冲程摩托车车主,如继续使用车辆,须于3月31日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即俗称行车税)征收期结束前,到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缴纳相关税款,逾期缴纳可被征收过期罚款及利息。

二冲程摩托车资助已批3000宗

为改善本澳道路空气质素,加快淘汰较高污染的车辆,特区政府推出《淘汰重型及轻型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每辆送交作淘汰的重型或轻型二冲程摩托车可获资助金澳门币3,500元。资助计划自今年2月15日推出至今,整体运作畅顺,收到约3,300宗申请个案,完成约3,000宗审批,并已有约2,400辆二冲程摩托车送往澳门摩托车检验中心作注销淘汰。

资助计划申请期至6月30日,有意申请者请尽早到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黑沙环新街52号,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或环境保护局(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地下)提交申请文件,亦可在网上预约到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提交申请文件的时间(网址为:https://app.iacm.gov.mo/booking/webBookingAction.do,请选择有关网站内的“工务专区”),或致电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以协助进行预约,申请详情可致电环境保护局“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