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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
2014-11-26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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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暨普查局自今年10月开始,公布以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以新基期编制的2014年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2.67,按年上升6.18%,升幅主要由住屋租金及外出用膳收费上升带动。

与去年10月比较,升幅最明显的大类为住屋及燃料(+12.47%)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95%),主要是租金及水果价格上升,以及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所致;而通讯价格指数则按年下跌0.15%。今年10月甲类(102.76)及乙类(101.91)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6.69%及6.06%。

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49%。冬季新装应市及租金上涨,导致衣履和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2.78%及1.14%;香烟及汽油价格下调,令烟酒及交通价格指数分别下跌0.88%及0.37%;此外,蔬菜及石油气价格和旅行团收费回落亦纾缓部分升幅。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51%及0.48%。

至今年10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6.03%,住屋及燃料(+11.81%)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6.17%)指数升幅较大;通讯价格指数则下跌0.60%。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录得6.55%及5.93%的升幅。

今年首十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6.09%,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上升6.60%及5.98%。

2013/2014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是根据2012/2013住户收支调查结果而进行修订的。与前一个基期比较,由于住户在住屋租金及购买汽车的开支增加,令住屋及燃料和交通两个大类的权数上升,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大类的权数则有所下降。新基期的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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