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暨公职局代局长杨俭仪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现时,特区政府共有468项服务得到认可,随着取得服务承诺认可的服务数量不断增加,不同部门之间便能够形成相互配合的关系,并在覆审制度的持续监督下,服务质素亦将不断完善。
她指出,服务承诺计划是为优化澳门特区各公共部门及实体所提供的服务而制定的一项策略性措施。服务承诺不仅单靠服务质量指标以衡量服务的绩效,还依靠服务承诺认可制度中「策划」、「准备及执行」、「市民反馈」和「完善」四个循环阶段的评审准则提升服务质素。
事实上,根据评审准则对服务质量指标的要求,除了需要就指标的达标率进行测量外,还会从指标的质素、操作性、公布方式、检讨、持续改进等不同层面进行规范。对于涉及跨部门的服务,评审准则在「与业务伙伴的沟通」方面,要求部门需要因应服务承诺的发展,与业务伙伴设立沟通合作机制。
另外,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亦回覆了立法议员麦瑞权的书面质询。他指出,为履行监督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措施的适用情况,当局一直跟进工作表现评核的实施及相关事宜;并依据第31/2004号行政法规《公共行政人员工作表现评核一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收集公共部门及实体年度评核结果作综合整理及分析。
据统计,2005至2008年度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评核一般制度获「优异」评语共1,997人,约占被评核人员总数3.8%;「评核咨询委员会」介入宗数共201宗,约占被评核人数总数0.4%;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填回对主管工作表现发表意见的问卷,约占被评核人员总数20.7%。此外,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填回自我评核表共5,091份,当中自我评核评语与被评核评语相同数目则有3,103份,约占61%。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366/IV/2010; 267/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