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卫生中心、仁伯爵综合医院等13个地点设立电子烟弃置点 便利居民妥善弃置电子烟

卫生局
2026-10-25 10:30
  • 电子烟弃置箱

  • 卫生中心设立电子烟回收点

  • 卫生中心设立电子烟回收点

  • 卫生站设立电子烟回收点

  • 卫生站设立电子烟回收点

  • 仁伯爵综合医院设立电子烟回收点

  • 防控烟酒办公室设立电子烟回收点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为落实特区政府“三五”规划及《健康澳门蓝图》的目标,贯彻经第10/2026号法律修改的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卫生局因应自2027年7月1日起,任何人(包括居民及旅客)在居所以外地点消费或管有电子烟可被科处1,500澳门元罚款的规定,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在塔石卫生中心、筷子基卫生中心、黑沙环卫生中心、青洲卫生中心、海傍卫生中心、下环卫生中心、海洋花园卫生中心、湖畔嘉模卫生中心、石排湾卫生中心、新城A区卫生站、路环卫生站、仁伯爵综合医院及防控烟酒办公室共13个地点摆放电子烟弃置箱。

卫生局强调,此举旨在便利居民于相关规定生效前(即2027年7月1日前),妥善弃置电子烟,并再次提醒自2027年1月1日起,携带电子烟出入境澳门的罚款金额由现时4,000澳门元调升至10,000澳门元;自2027年7月1日起,任何人(包括居民及旅客)在居所以外地点消费或管有电子烟,可被科处1,500澳门元罚款。如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欢迎致电查询热线(2855 6789)。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