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今(4)日展开跨部门联合行动,收回位于澳门半岛邻近比厘喇马忌士街内港6A号码头的国有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
今次收回的土地面积为1,128平方米,曾获发出所属水域公产范围的临时占用准照(“水位纸”),但相关准照已经失效。根据第7/2018号法律《海域管理纲要法》及相关批示,明确本澳土地与海域的分界,内港沿岸位置纳入为国有土地范围,适用于第10/2013号法律《土地法》的相关规定。鉴于该土地没有有效准照,土地工务局早前展开土地勒迁程序。由于在期限届满后土地仍被占用,故特区政府采取联合行动收回上述土地及其上建筑物,并交由相关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