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委员会于今日(6月18日)召开本年度第三次平常全体会议,会议由文化遗产委员会代主席、文化局局长梁惠敏主持。会上就确认首批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有关被评定的不动产行使优先权等,向委员作出介绍并咨询意见。
为加强对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相关传承人员的保护和支援,文化局开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申请及确认工作,第一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共8宗。会上,文化局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指引》规定,就有关传承人确认事宜咨询文化遗产委员会意见。此外,文化局亦就两项被评定的不动产行使优先权申请个案咨询委员会意见。
委员会一致通过两项议程,并对非遗传承人的贡献表示肯定。会上,委员就非遗传承人的申报程序、加强传承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及推动非遗项目走进校园等方面踊跃建言。文化局将吸纳委员意见,积极推动非遗项目在社会和校园中的普及与推广。
出席会议的包括法务局局长代表何泳禧,土地工务局局长代表刘国权,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代表谭惠芳,文化局代表文化局副局长蔡健龙,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萧志泳、邢荣发、杨开荆、Maria José do Carmo de Freitas、陆南德、黄婉妍、António Rossano de Jesus Monteiro、林广志、梁倩文、罗桃及施冠雄。文化局文化遗产厅厅长苏建明、文化遗产保护处处长何卓锋、研究及计划处代处长雷永权及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崔贞贞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