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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四项资助计划6月15日起接受申请

澳门基金会
2026-06-08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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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澳门特区政府施政方针,助力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支持社会发展、增进居民福祉和维护社区特色,澳门基金会2027年度继续推出“社团运作经费”、“学术项目” 、“交流活动”、“社区活动”四项资助计划。“社团运作经费”自本年6月15日起接受申请,另外三项资助计划自7月6日起接受申请。申请者可透过 “商社通”或澳基会“资助申请平台”提交申请。四项资助计划接受申请的资助项目类别如下:

社团运作经费资助计划:运作经费(包括雇员报酬、场所开支、人员培训费用);

学术项目资助计划:研究、出版、研讨会、培训;

交流活动资助计划:内地及港台交流、国际交流;

社区活动资助计划:讲座、工作坊、座谈会、培训、展览、比赛、出版、社区综合活动、社区大型综合/嘉年华活动、大型品牌活动。

为确保公帑的合理运用,上述资助计划以“择优批给”为原则,以项目为主导。在总资助预算基本不变,且项目申请数量持续上升的前提下,资助评审对项目的社会效益、规划完善度、社团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项目竞争必更激烈,符合资助要求或曾获资助的项目并非必然获得资助。

澳基会提醒申请者,必须做好项目规划,不断提升项目素质,强调项目的实际成效。此外,提交申请前须详阅相关资助计划章程,如实详尽、认真细致填写申请表是申请资助的最基本要求,并留意申请日程安排,尤其是系统关闭的日期,以及检视社团领导架构的有效期限,以免因社团任期届满等原因影响申请的提交,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受理。

澳基会鼓励申请者优先选用“商社通”提交申请,全程在线办理,无须再亲临递交纸本申请文件,更可即时查看申请进度及审批结果;未有“商社通”账户的申请者可继续使用澳基会“资助申请平台”提交申请。澳基会提醒经“资助申请平台”提交的申请,须于指定的办公时间内亲临澳基会递交由法定代理人或具权限的受权人签署及盖上机构印章之申请表正本,未有按时交回申请表的申请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为使社团清晰了解资助计划的目的和要求,以及掌握申请的程序,澳基会将于6月15日下午三时半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演讲厅举办“2027年资助计划讲解交流会”,此外,16日和17日下午三时半还将于路环红荷路108号政府(路环)办公大楼7楼澳门基金会举办两场小型的讲解交流会,解答申请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符合申请资格、且有意申请的社团,请指派主要社团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出席,并于6月11日或以前,发送出席场次、人员姓名、职称及联络电话至电邮dgaf_info@fm.org.mo。

资助计划的章程及图文包已上载澳基会网站www.fmac.org.mo/sponsorship。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7950955 / 87950941或电邮至dgaf_info@fm.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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