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第5/2025号法律《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于2026年2月1日生效,根据相关规定不再发出新接送员工作证或将之续期(符合过渡规定而获延长工作证有效期的特殊情况除外)。为此,旅游局特别为现有的旅游接送员免费提供转职导游培训课程,协助相关人员提升专业技能和水平、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并进一步推动澳门旅游业服务质素。本课程由澳门旅游大学管理及专业发展学院(IEPD)的专职导师教授,于今日(3月16日)正式开课。
旅游局局长文绮华致辞时勉励学员,“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面对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与新法规的实施,更应把握机遇,积极装备自己,在能力上不断提升,在心态上保持积极,持续学习新知识,保持敏锐的触角,在成就个人事业的同时也说好澳门故事。
澳门旅游大学副校长吕剑英致辞时表示,课程将协助学员把实战经验转化为专业竞争力,同时透过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助力学员更好地适应新法规、掌握新技能,为新法落地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进一步提升澳门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
旅游局于2月11日联同澳门旅游大学举办相关讲解会,向业界详细说明课程内容及注意事项,并即场协助有兴趣报读旅游接送员转职导游培训课程的接送员办理报名手续。学员将于3月至9月期间接受150小时总课时的课程,涵盖理论授课、实地考察及实践环节,确保学员获得全面而深入的专业培训,课程大纲包括旅游业概论、澳门历史文化、澳门旅游名胜、导游技巧及急救知识,并采用讲授与实习相结合的授课形式,旨在全面提升学员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能力,为投身导游行业做好充分准备。
出席“接送员转职导游培训课程”的开班仪式的嘉宾除了旅游局及澳门旅游大学的领导主管、课程导师,还有来自澳门导游公会、澳门导游促进会、澳门文化遗产导游协会、澳门旅游业议会、澳门休闲旅游服务创新协会、澳门旅游发展协会、澳门旅行社协会、澳门旅游商会以及澳门专业导游协会的代表。
旅游局会持续为旅游业及相关业界举办针对性的培训课程、讲座及工作坊等,鼓励及协助业界加强培训,提升整体旅游服务质素及工作成效,让来自世界各地的旅客安心游澳,尽享澳门“旅游+”体验和宾至如归的服务。
旅游局已于去年11月举办两场新法宣导讲解会,向业界阐释法律重点并介绍了旅行团资料输入系统,业界及公众可于旅游局网站(www.dst.gov.mo)重温讲解会简报内容。因应新法的生效及持续推动电子政务发展,旅游局已新增多项旅行社准照相关的网上申请服务,以及两项“一户通”导游证申请服务,为旅游业界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