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征收期已于3月31日结束,交通事务局提醒,逾期缴纳行车税会衍生额外的罚款、迟延利息及加收款项,局方早前已新增透过一户通及多功能自助服务机缴纳逾期行车税的渠道,呼吁尚未缴纳税款之车主尽快缴纳。而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的相关规定,自6月1日起,车主向交通事务局缴纳罚款后,还须自行到财政局税务执行处缴纳相关税款及费用。
关于网上及自助服务机缴纳逾期行车税方式之详情,可浏览https://www.dsat.gov.mo/dsat/news_detail.aspx?a_id=30D623359A303E40121BEA0D964A3100。需留意,自6月1日起,车主无论透过亲临(本人或委托他人)、自助服务机或一户通等渠道缴纳相关罚款,均还须前往财政局税务执行处缴纳行车税税款、迟延利息和其他法定费用,方为完成整个缴纳税款程序。
此外,逾期缴纳行车税之车主还需留意以下事项:
交通事务局提醒,在公共地方及街道利用、行驶或停泊欠缴行车税之车辆,相关车辆及登记折亦可被扣押。如车主计划取消车辆注册,应适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并确保妥善处置车辆,以免因注销车辆停泊在公共地方而被检控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