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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首5月已巡查逾千间次 "诚信店" 严格监督更完善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委员会
2021-06-18 17:40
  • 消委会实地巡查“诚信店”

  • 消委会提醒“加盟商号”、“诚信店”依期递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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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为进行“诚信店”资格的认可批核工作,持续不定期巡查“加盟商号”、“诚信店”,今(2021)年首五个月已巡查逾千间次商号。

消委会欢迎本澳零售服务业商号申请成为“加盟商号”,加入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机制,自觉诚信经营。

商号成为“加盟商号”满12个月,并通过《诚信店认可计划》评审及提交所需审核文件等要件,将可获“诚信店”资格。

“诚信店”接受消委会监督,消委会以不定期方式巡查“诚信店”,监察“诚信店”能够恪守《诚信店承诺》,作出资格评审,并提供培训,以保证“诚信店”的质素,致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今(2021)年首五个月已巡查逾千间次的“加盟商号”、“诚信店”商号,相关工作全年持续进行,消委会敦促“加盟商号”、“诚信店”要谨守《诚信店认可计划》规定及评审标准,如巡查期间发现问题,将可能影响维持“诚信店”资格的认可。

630日或之前须递交所需文件

按《诚信店认可计划》规定,“加盟商号”、“诚信店”商号须于6月30日或之前递交2021年度营业税 - 征税凭单M/8格式副本,作为商号获得或维持“诚信店”资格的要件。

消委会早前已去函提醒“加盟商号”、“诚信店”商号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递交营业税 - 征税凭单M/8格式副本,倘仍未递交以上文件的商号,应在截止递交时间前亲临位于高士德的消委会总办事处,亦可利用“诚信店”专区电邮(电邮地址:certshop@consumer.gov.mo)或传真(传真号码:2897 4400)等方式提交该文件的副本,否则,将可能影响商号获得或维持“诚信店”的资格。

消委会设有便商服务,商号在申请加入“加盟商号”时可选择授权消委会向财政局索取其营业税 - 征税凭单M/8格式副本,“加盟商号”如已作出相关授权,则无需另行递交。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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