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局局长张永春在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指出,由于司法官人手仍然不足,加上新的法院大楼在短期内未能建成,故现时未具备条件设立「劳动法庭」以及「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这两个专门法庭。他同时表示,特区政府深明设立上述两个专门法庭将使法官更专职化,故待具备适当的条件时,将尽快设立。
张永春在回覆中指出,在「劳动法庭」设立前,劳动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将其案件交由诉讼程序较为简化的「轻微民事案件法庭」审理;同样,虽然「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亦尚未设立,但现时涉及违法青少年的案件,以及离婚、子女扶养权、调查双亲身份等诉讼案件是由初级法院民事法庭负责审理。
另外,关于聘请外地司法工作人员的问题,目前,除了续聘以往基于法院及检察院人手短缺、及本地司法文员经验不足而须向葡萄牙聘请的司法文员外,随着修读第二届进入法院司法文员职程、及检察院司法文员职程的任职资格课程而合格的人员相继进入法院及检察院工作,法院及检察院的人手相对较充裕,故现时无需再聘请外地司法文员。
至于聘请外籍法官的问题,特区政府考虑到司法官人手短缺的情况,已按实际需要,在经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下,由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聘请和续聘外籍法官。加上现正修读为期两年的第三届为进入法院及检察院司法官团的培训课程及实习课程的九名学员,相信待他们修读完毕并任命为司法官后,定可纾缓司法官人手不足的情况。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375/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