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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会见南湾湖E区商户(更新版)

财政局
2010-06-15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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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代表今天(6月15日)下午于南湾财政局大楼与“百龄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及“南湾湖娱乐饮食有限公司”代表举行会议,进一步了解有关事件的情况以及各方诉求。

资料显示,“百龄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自2004年2月起向特区政府租用南湾湖E区之商铺,合同并容许其进行分租,而该公司亦负有管理该区商铺之责。其后,由当时的商户组成一间名为“南湾湖娱乐饮食有限公司”与“百龄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约。

“南湾湖娱乐饮食有限公司”曾于2009年12月主动去函“百龄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于2010年3月31日结束租赁。“百龄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在2010年4月去函财政局表示由2010年5月31日起终止合约。因此,财政局终止有关租约是回应“百龄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和“南湾湖娱乐饮食有限公司”主动提出的请求。

会议上,“南湾湖娱乐饮食有限公司”代表,同时亦为8间商户代表的张咏,向局方表达了商户的诉求。财政局在会上重申将会依法处理事件,但会就商户的诉求作出跟进。会后,财政局表示会考虑就给予8间商户适当的搬迁宽限期一事进行研究,并将于日内再约见8间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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