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25号法律《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生效。旅游局与澳门旅游大学日前举办了两场讲解会,向业界阐释法律重点,加深业界对新法的认识,并介绍旅行团资料输入系统及导游职业相关课程内容。
旅游局局长文绮华及澳门旅游大学校长黄竹君等出席首场讲解会。
与时俱进 新法促发展
旅游局局长文绮华致辞时表示,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的法律须与时俱进,配合行业发展及市场需要,持续提升澳门整体旅游服务质素,巩固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定位。澳门旅游业朝着多元化、高质量及可持续方向发展,旅游局期望与旅游业界及相关行业保持紧密合作,在新法律框架之下,发挥好客之道,提供优质旅游服务,展现澳门有礼都市的形象。
澳门旅游大学校长黄竹君致辞时表示,新法的推出,是澳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不仅为行业提供了更清晰的规范,也有助于保障旅游服务品质、提升旅客体验,并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迈向高质量的新阶段。大学配合新法实施推出相关导游职业课程,通过系统化培训,应对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的旅游市场。
细化对组团社和地接社责任的规定
在原有法律基础上,明年生效的《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简化了发牌程序、细化对组团社和地接社责任的规定,亦要求旅行社须提供配合实施民防活动所需的资讯,更好地对民防法律制度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作出应变。
新法对入境旅行团没有本地导游接待的情况、地接社就其提供的服务收取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自费活动的推广和提供等作出规范,并要求旅行社必须将旅行团资料输入旅游局的数据库。另外亦扩阔了技术主管的入职资格及调整了导游职业操守的规定等。
两场《旅行社业务及导游职业法》讲解会合共约有180名旅游业相关协会代表及业者参与,有与会者藉此机会就此法的一些新规定提问,了解法律内容,配合旅游局共同为新法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旅游局网站(www.dst.gov.mo)提供讲解会简报内容供业界及公众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