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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與電的簽署特別的士客運業務合同

交通事務局
2016-09-2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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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為期8年的特別的士客運業務公證合同,該公司將由2017年4月1日起提供合同訂定的特別的士服務。

簽署儀式今日(22日)假財政局舉行,由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特區政府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簽署。按照合同,「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須於2017年4月1日起提供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為期8年。

該公司同時須提供不少於5部無障礙的士及10部大型的士,以回應社會對特別的士服務及無障礙的士服務的需求,並提供電話、手機應用程式及網頁形式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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