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專題特寫

關注無人機安全 民航局優化法規

澳門雜誌
144期
  • 民航局未來將會不斷優化法規,為無人機使用者創造活動空間。

  • 根據1994年11月7日第52/94/M號法令第十六條,在受航空役權約束之區域進行放飛活動而不遵守許可規定之條件者,民航局有權科處2,000至20,000澳門元的罰款。

  • 航空標準暨執照安全主任(航空標準)黃永基呼籲使用者要瞭解清楚無人機性能及其操作技巧,以免發生意外。

  • 無人機飛行圖

  • 機場規劃暨航行助理安全主任(航行情報)鄭居正提到,線上平台能減少無人機使用者在申請時等待局方審批的時間。

  • 申請無人機活動注意事項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民航局未來將會不斷優化法規,為無人機使用者創造活動空間。
民航局未來將會不斷優化法規,為無人機使用者創造活動空間。

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統計,過去幾年接獲的無人機活動申請不斷上升,由2018年的718宗增加至2020年的2,280宗,在2021年首三季,便有共2,187宗放飛申請,當中接近八成屬個人及休閒娛樂用途。

面對放飛活動申請的持續上升,無人機的使用操作及安全問題備受關注。為此,民航局於2021年10月修訂了《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當中更新了放飛無人機的法定要求。局方表示,法例是以安全管理原則為基礎,在可控風險下讓航空業活動、公眾及世遺建築得到保護,同時讓市民和旅客更便捷地使用無人機。

修例保障大眾安全

經修訂的《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現已生效,使用者如要在澳門放飛無人機,必須遵守相關規定。民航局航空標準暨執照部安全主任(航空標準)黃永基稱,現時局方把無人機分成三種,分別是重量為250克或以下的小型機、大於250克至7公斤內的中型機,以及大於7公斤至25公斤內的大型機。因應不同重量機種存在的安全風險,局方針對放飛前的通知、機身上的標籤、無人機及無人機操作員的登記、操作員最低年齡要求、禁止在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的空域飛行等方面設置了一定限制。同時,本次修例也放寬了以往無人機不能在離地面以上30米飛行的高度約束,現時特定區域的飛行限高已提升至50米至250米。

航空標準暨執照安全主任(航空標準)黃永基呼籲使用者要瞭解清楚無人機性能及其操作技巧,以免發生意外。
航空標準暨執照安全主任(航空標準)黃永基呼籲使用者要瞭解清楚無人機性能及其操作技巧,以免發生意外。

《澳門空中航行規章》以安全飛行為首要考慮,期望使用者能負責任地放飛。                 —— 黃永基

針對重量超過250克的無人機,使用者必須在事前透過「無人機活動許可線上申請」電子平台向民航局作出通知,而大於7公斤的無人機更須獲得活動許可、營運人許可及第三方責任保險後才能放飛。黃永基表示:「我們考慮到,大型無人機如果從高處墜下,會對市民及建築物造成很大威脅。希望透過額外要求及許可證明,進一步保障大眾安全。」

線上申請便利快捷

市民在使用無人機前,可以先到民航局網頁查詢機種所屬類別及限制,再向局方提出申請。民航局機場規劃暨航行部助理安全主任(航行情報)鄭居正稱:「透過電子平台,用家能隨時隨地提出飛行申請及查詢有關資訊,非常方便。」

首次使用電子平台只須填妥個人資料,經審批後即可啟用網上服務。現時電子平台共有兩大功能,分別為即時放飛及特殊申請。即時放飛指低風險並符合規章內放飛要求的活動,使用者只須到達放飛現場,在網頁登記使用目的、無人機機種、飛行地點及時間,再確定遵守規章要求便可。平台上設有實時GPS地圖,讓用家瞭解是否身處禁飛區域,透過互動地圖即可全面掌握相關資訊。鄭居正說:「事先準備好資料的話,放飛前只需一分鐘時間,用手機就能輕鬆完成放飛前的通知。對用家而言,大幅增加了無人機的使用彈性。」

至於特殊申請,包括在禁飛區及晚間進行具風險的放飛活動,申請者須提交額外補充文件,例如詳細飛行計劃、無人機操作緊急程序、操作員證照、活動機構委托文件及相關單位豁免證明等,經局方審批,約十個工作日內便會得悉結果。

機場規劃暨航行助理安全主任(航行情報)鄭居正提到,線上平台能減少無人機使用者在申請時等待局方審批的時間。
機場規劃暨航行助理安全主任(航行情報)鄭居正提到,線上平台能減少無人機使用者在申請時等待局方審批的時間。

無人機使用者可透過電子平台,隨時隨地提出飛行申請及查詢有關資訊,有助縮短申請及審批時間。        —— 鄭居正

特殊申請注重必要性

過往曾有特殊申請不獲批的案例,鄭居正解釋,局方在審批時,會考慮其目的及必要性,個人休閒娛樂用途的申請,會更審憤處理;若與社會公共利益、救援工作有關,則較易獲批。無遇如何,使用者必須做好安全措施,把發生意外的風險降到最低。

黃永基指出:「如果使用者有意在禁飛區放飛,我們會考慮在相同的情況下,有沒有其他工具能取代無人機。因局方要兼顧其他空中使用者的活動及環境安全,不能讓特殊申請被濫用。」他亦提到,晚間飛行申請亦較難獲批,原因是晚間目視會受影響,和日間操作相比,判斷無人機位置、速度及反應時間都有所不及,當安全系數降低,便會存在一定風險,因此局方建議使用者在視線良好的情況下使用無人機。

飛行區域分佈設置

澳門現時的飛行區域可分為離地面150米的限高A區、離地面50米限高B區、離地面250米限高C區及禁飛區,根據離地面高度調整各區域範圍。鄭居正解釋,制訂此高度的依據,是以無人機的起飛點為起算點,並非離海平面的高度。「假設在高地或山頂起飛,高度便會疊加,因此部份區域的限高只有50米。」

申請無人機活動注意事項
申請無人機活動注意事項

禁飛區則由直升機及客機航道、機場保護區、受保護的政府建築物及世遺建築物組成。除了在大型活動(例如大賽車及回歸紀念)期間全面禁飛無人機外,局方亦呼籲使用者要時常留意線上平台所發佈的資訊。鄭居正說:「民航局會因應空域上的特殊情況或配合其他政府部門活動,暫時關閉空域,在電子平台上發出無人機臨時禁飛指令。」他以駕駛車輛為例,駕駛者出行前亦需查詢有沒有道路封閉,使用無人機時也要隨時掌握突發訊息。

加強溝通 推廣安全訊息

為了加強宣傳推廣,民航局製作了相關法規的圖文包,讓市民大眾可一目了然地掌握規章內容,同時也在口岸及相關地點播放宣傳影片,以提高市民和旅客對澳門無人機活動的安全認知。未來,民航局有計劃與澳門無人機組織、團體合辦工作坊,詳細介紹規章內容、線上平台操作及申請要點。

黃永基說,民航局期望透過工作坊答問環節與參會者互動,瞭解他們的疑慮及想法,這對民航局優化法規及執法提供很多幫助,雙方都有所得着。

鄭居正補充,民航局會為市民及旅客創造無人機的活動空間,但在享有放飛權利的同時,大家都要遵守義務及安全規則,做到負責任安全放飛,才能讓無人機活動持續地發展下去。

根據1994年11月7日第52/94/M號法令第十六條,在受航空役權約束之區域進行放飛活動而不遵守許可規定之條件者,民航局有權科處2,000至20,000澳門元的罰款。
根據1994年11月7日第52/94/M號法令第十六條,在受航空役權約束之區域進行放飛活動而不遵守許可規定之條件者,民航局有權科處2,000至20,000澳門元的罰款。
無人機飛行圖
無人機飛行圖

民航局

www.aacm.gov.mo

 

文:許珊娜 圖:宋楚珊、民航局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微信訂閱號: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政府資訊
微信訂閱號: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
跳到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