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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特写

关注无人机安全 民航局优化法规

澳门杂志
144期
  • 民航局未来将会不断优化法规,为无人机使用者创造活动空间。

  • 根据1994年11月7日第52/94/M号法令第十六条,在受航空役权约束之区域进行放飞活动而不遵守许可规定之条件者,民航局有权科处2,000至20,000澳门元的罚款。

  • 航空标准暨执照安全主任(航空标准)黄永基呼吁使用者要瞭解清楚无人机性能及其操作技巧,以免发生意外。

  • 无人机飞行图

  • 机场规划暨航行助理安全主任(航行情报)郑居正提到,线上平台能减少无人机使用者在申请时等待局方审批的时间。

  • 申请无人机活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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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未来将会不断优化法规,为无人机使用者创造活动空间。
民航局未来将会不断优化法规,为无人机使用者创造活动空间。

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统计,过去几年接获的无人机活动申请不断上升,由2018年的718宗增加至2020年的2,280宗,在2021年首三季,便有共2,187宗放飞申请,当中接近八成属个人及休闲娱乐用途。

面对放飞活动申请的持续上升,无人机的使用操作及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为此,民航局于2021年10月修订了《澳门空中航行规章》,当中更新了放飞无人机的法定要求。局方表示,法例是以安全管理原则为基础,在可控风险下让航空业活动、公众及世遗建筑得到保护,同时让市民和旅客更便捷地使用无人机。

修例保障大众安全

经修订的《澳门空中航行规章》现已生效,使用者如要在澳门放飞无人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民航局航空标准暨执照部安全主任(航空标准)黄永基称,现时局方把无人机分成三种,分别是重量为250克或以下的小型机、大于250克至7公斤内的中型机,以及大于7公斤至25公斤内的大型机。因应不同重量机种存在的安全风险,局方针对放飞前的通知、机身上的标签、无人机及无人机操作员的登记、操作员最低年龄要求、禁止在世界遗产「澳门历史城区」的空域飞行等方面设置了一定限制。同时,本次修例也放宽了以往无人机不能在离地面以上30米飞行的高度约束,现时特定区域的飞行限高已提升至50米至250米。

航空标准暨执照安全主任(航空标准)黄永基呼吁使用者要瞭解清楚无人机性能及其操作技巧,以免发生意外。
航空标准暨执照安全主任(航空标准)黄永基呼吁使用者要瞭解清楚无人机性能及其操作技巧,以免发生意外。

《澳门空中航行规章》以安全飞行为首要考虑,期望使用者能负责任地放飞。                 —— 黄永基

针对重量超过250克的无人机,使用者必须在事前透过「无人机活动许可线上申请」电子平台向民航局作出通知,而大于7公斤的无人机更须获得活动许可、营运人许可及第三方责任保险后才能放飞。黄永基表示:「我们考虑到,大型无人机如果从高处坠下,会对市民及建筑物造成很大威胁。希望透过额外要求及许可证明,进一步保障大众安全。」

线上申请便利快捷

市民在使用无人机前,可以先到民航局网页查询机种所属类别及限制,再向局方提出申请。民航局机场规划暨航行部助理安全主任(航行情报)郑居正称:「透过电子平台,用家能随时随地提出飞行申请及查询有关资讯,非常方便。」

首次使用电子平台只须填妥个人资料,经审批后即可启用网上服务。现时电子平台共有两大功能,分别为即时放飞及特殊申请。即时放飞指低风险并符合规章内放飞要求的活动,使用者只须到达放飞现场,在网页登记使用目的、无人机机种、飞行地点及时间,再确定遵守规章要求便可。平台上设有实时GPS地图,让用家瞭解是否身处禁飞区域,透过互动地图即可全面掌握相关资讯。郑居正说:「事先准备好资料的话,放飞前只需一分钟时间,用手机就能轻松完成放飞前的通知。对用家而言,大幅增加了无人机的使用弹性。」

至于特殊申请,包括在禁飞区及晚间进行具风险的放飞活动,申请者须提交额外补充文件,例如详细飞行计划、无人机操作紧急程序、操作员证照、活动机构委托文件及相关单位豁免证明等,经局方审批,约十个工作日内便会得悉结果。

机场规划暨航行助理安全主任(航行情报)郑居正提到,线上平台能减少无人机使用者在申请时等待局方审批的时间。
机场规划暨航行助理安全主任(航行情报)郑居正提到,线上平台能减少无人机使用者在申请时等待局方审批的时间。

无人机使用者可透过电子平台,随时随地提出飞行申请及查询有关资讯,有助缩短申请及审批时间。        —— 郑居正

特殊申请注重必要性

过往曾有特殊申请不获批的案例,郑居正解释,局方在审批时,会考虑其目的及必要性,个人休闲娱乐用途的申请,会更审愤处理;若与社会公共利益、救援工作有关,则较易获批。无遇如何,使用者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把发生意外的风险降到最低。

黄永基指出:「如果使用者有意在禁飞区放飞,我们会考虑在相同的情况下,有没有其他工具能取代无人机。因局方要兼顾其他空中使用者的活动及环境安全,不能让特殊申请被滥用。」他亦提到,晚间飞行申请亦较难获批,原因是晚间目视会受影响,和日间操作相比,判断无人机位置、速度及反应时间都有所不及,当安全系数降低,便会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局方建议使用者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使用无人机。

飞行区域分布设置

澳门现时的飞行区域可分为离地面150米的限高A区、离地面50米限高B区、离地面250米限高C区及禁飞区,根据离地面高度调整各区域范围。郑居正解释,制订此高度的依据,是以无人机的起飞点为起算点,并非离海平面的高度。「假设在高地或山顶起飞,高度便会迭加,因此部份区域的限高只有50米。」

申请无人机活动注意事项
申请无人机活动注意事项

禁飞区则由直升机及客机航道、机场保护区、受保护的政府建筑物及世遗建筑物组成。除了在大型活动(例如大赛车及回归纪念)期间全面禁飞无人机外,局方亦呼吁使用者要时常留意线上平台所发布的资讯。郑居正说:「民航局会因应空域上的特殊情况或配合其他政府部门活动,暂时关闭空域,在电子平台上发出无人机临时禁飞指令。」他以驾驶车辆为例,驾驶者出行前亦需查询有没有道路封闭,使用无人机时也要随时掌握突发讯息。

加强沟通 推广安全讯息

为了加强宣传推广,民航局制作了相关法规的图文包,让市民大众可一目了然地掌握规章内容,同时也在口岸及相关地点播放宣传影片,以提高市民和旅客对澳门无人机活动的安全认知。未来,民航局有计划与澳门无人机组织、团体合办工作坊,详细介绍规章内容、线上平台操作及申请要点。

黄永基说,民航局期望透过工作坊答问环节与参会者互动,瞭解他们的疑虑及想法,这对民航局优化法规及执法提供很多帮助,双方都有所得着。

郑居正补充,民航局会为市民及旅客创造无人机的活动空间,但在享有放飞权利的同时,大家都要遵守义务及安全规则,做到负责任安全放飞,才能让无人机活动持续地发展下去。

根据1994年11月7日第52/94/M号法令第十六条,在受航空役权约束之区域进行放飞活动而不遵守许可规定之条件者,民航局有权科处2,000至20,000澳门元的罚款。
根据1994年11月7日第52/94/M号法令第十六条,在受航空役权约束之区域进行放飞活动而不遵守许可规定之条件者,民航局有权科处2,000至20,000澳门元的罚款。
无人机飞行图
无人机飞行图

民航局

www.aacm.gov.mo

 

文:许珊娜 图:宋楚珊、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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