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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清拆旧区残危建筑物保公众安全

土地工务局
2025-12-12 16:24
  • 政府早前清拆三层楼上街的残危僭建物。

  • 政府清拆位于蚝里的一幢残危楼宇。

  • 商人巷的一幢残危楼宇屋顶已倒塌,政府展开清拆工作。

  • 商人巷的一幢残危楼宇屋顶已倒塌,政府展开清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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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期分别对多个位于旧区的残危楼宇及残危僭建物个案展开清拆,以保障公众安全。土地工务局强调,楼宇业权人须承担起自身的楼宇维修和保养责任,倘若楼宇结构存在可能倒塌或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情况,政府将主动介入处理,解除对公众安全的威胁,产生的费用及倘有的罚款须由业权人承担。

两宗残危楼宇个案分别位于中区的蚝里及商人巷,两幢楼宇屋顶同样已倒塌,经土地工务局检验委员会检验证实已属残危状态,刊登告示要求业权人须于限期内进行拆卸,由于没有收到任何回应,局方遂于近日执行有关清拆,业权人须承担相关费用及罚款。 另有一个位于下环区三层楼上街的僭建物,因其顶部倒塌被开立残危楼宇案卷,经检验委员会检验后,证实处于残危状态,局方早前亦执行清拆工作。

土地工务局透过日常巡查、市民投诉或其他部门转介,如发现楼宇有缺乏保养的迹象,会通知业权人聘请合资格专业人士对楼宇进行检查并编制《楼宇状况报告》,将失修部分进行记录并须提供解决方案。

当楼宇出现明显的失修以至残危状况,局方会进行检验及缮立《检验笔录》,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业权人。局方将按照《检验笔录》的结果命令业权人于期限内聘请合资格专业人士编制工程计划,对楼宇进行维修、加固、局部拆卸或全部拆卸。一旦发现楼宇有倒塌危险而严重危害公共卫生或人身安全,局方可即时要求业权人进行所需的工程,以保障公众安全。

若业权人没有遵守局方命令,局方基于公共利益会执行有关工作,业权人须承担相关费用及倘有的罚款。由去年至今,局方已合共清拆10个残危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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