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236期《澳门消费》报导「仲裁与处理消费争议」经验交流会成果

消费者委员会
2013-05-16 16:14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消费者委员会早前邀请了内地、葡萄牙、香港多个保护消费者组织,以及联合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专家小组主席举行交流会,探讨消费仲裁机制的发展,第236期《澳门消费》报导了交流会取得的成果。

为庆祝「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成立十五周年,消委会三月份举办系列活动,包括园游会、网上有奖问答游戏等活动推广「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的服务,该会并于三月二十日举办了「仲裁与处理消费争议」经验交流会,交流会邀请了中国消费者协会、葡萄牙消费者总局、葡萄牙消费者保护协会、波尔图消费资料及仲裁中心、香港消委会,以及联合国贸发会议消费者保护国际专家顾问小组主席,就各地保护消费者工作现况,尤其在如何利用调解、仲裁方式以快速、和谐、低社会成本及依法来为处理消费争议进行交流。

各与会者均认为当前以「先协商、后裁决」已逐渐成为一种主要及有效的手段来处理消费争议,所以探讨仲裁制度与消费仲裁中心的发展是目前保护消费者工作的重要一环,消委会表示,交流会上各地保护消费者组织引用仲裁制度经验;以及对本澳「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服务提出的意见,对该会提升「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服务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关这次的交流会的内容已摘录于最新一期的第236期《澳门消费》。

新一期的《澳门消费》介绍了消委会迁往高士德大马路后的公众接待处的公众设施,新的公众接待处在公共交通配套以及设施等方面都有所改善,未来该会将从各方面进一步提升公众接待质量。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定为2013年的年主题,全国各级消保组织都会致力配合制订工作方针以实现年主题的目标,这一期的《澳门消费》介绍以上年主题的含义及目标。

市民现可于高士德大马路24号A昌兴大厦地下公众接待处,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服务综合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澳门文化广场、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及八角亭图书馆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36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该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浏览有关的内容。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