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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2012年度收益申报书期限延至四月二日

财政局
2013-03-2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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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三月三十一日为星期日,须申报上一年度收益之职业税第一组及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第二组纳税人、所得补充税B组纳税人,2012年度收益申报书以及申驳市区房屋税表格的递交期限将延至四月二日(星期二)止。为免增加轮候时间,财政局呼吁上述仍未递交表格的纳税人,宜尽快于办公时间内到位于南湾大马路财政局大楼之职业税中心、所得补充税B组暨营业税中心、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办理,而电子服务用户递交表格之期限亦顺延至四月二日。

办公时间

1)财政局大楼及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9:00)

星期五(9:00至18:45)

2)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8:00)

税务咨询中心电话: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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