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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起可透过网上或电话预约递交经屋申请

房屋局
2013-03-2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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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即将展开业兴大厦1,544个一房一厅经屋单位之公开申请,申请期由3月27日起至6月26日。为方便市民递交申请表,是次申请提供网上及电话预约服务,由3月27日起可透过本局网页www.ihm.gov.mo及电话预约专线(82969058、82969059)预约时间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之房屋事务柜台递交经屋申请。

新一期经屋申请可以家团或个人申请人的形式提出,但申请人代表必须是年满18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家团亦须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资产净值上限等规定。房屋局呼吁申请人可因应个人或家团之住屋需要及经济情况,16年转售期及补价制度等规定,对是次经屋申请作综合考虑。

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交已填妥的申请表,连同申请表内所载成员的身份证影印本及地址证明,倘若有需要则需提交残疾证明;提交申请表时须出示家团每一成员的身份证正本,以便由晶片读取个人资料;可由他人代交表格,但须带同申请人及成员的证件正本。每月收入证明无须连同申请表一并提交,仅须于获甄选时提交由任职机构或雇主发出的每月收入证明正本。

经屋申请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需亲临房屋局,或由3月27日起透过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或电话预约专线(82969058、82969059)时间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之房屋事务柜台递交经屋申请,地址为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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