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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所有服务的申请不需费用

房屋局
2009-10-1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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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人查询房屋局的服务于申请期间是否需要费用,房屋局强调,所有服务的申请不涉及任何费用,包括现正进行的社会房屋申请,以至「楼宇维修基金」的四项计划,及「楼宇渗漏水联合处理中心」的申请。房屋局欢迎居民前来查询和作出申请。

社会房屋是特区政府租赁给本澳经济状况薄弱家团的房屋。新一期社会房屋的申请由2009年9月28日起至12月28日。

考虑到申请家团的个人资料保障,是次申请不能以邮寄方式递交资料,需由家团亲临房屋局递交申请表及所需文件,才能取得申请编号,作为日后无论以电话或在网上等查询之依据。

于递交申请表后5个工作天可通过语音电话热线:2835-6288,或在房屋局网页,只须输入申请编号便可查询有关申请状态。经审查后,对于欠交文件者,房屋局不单以信件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增加了手机短信的通知方式。

最近有人查询房屋局的服务于申请期间是否需要费用,房屋局强调,所有服务的申请不涉及任何费用,包括新一期社会房屋的申请,以及「楼宇维修基金」的四项计划:《楼宇维修无息贷款计划》、《楼宇维修资助计划》、《楼宇管理资助计划》、《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还有「楼宇渗漏水联合处理中心」的服务。

详情可致电房屋局热线2859-4875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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