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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發展基金支持澳琴微短劇及內地電影拓葡語市場

文化發展基金
2026-01-29 16:56
  • “澳門元素”影視及內地電影宣發資金補助計劃 (1)

  • “澳門元素”影視及內地電影宣發資金補助計劃 (2)

  • “澳門元素”影視及內地電影宣發資金補助計劃 (3)

  • “澳門元素”影視及內地電影宣發資金補助計劃 (4)

  • “澳門元素”影視及內地電影宣發資金補助計劃 (5)

  • “澳門元素”影視及內地電影宣發資金補助計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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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發展基金於2026年持續推動澳門影視產業,優化“澳門元素”及“澳門取景”兩項資金補助計劃,進一步鼓勵具澳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元素的微短劇拍攝與宣傳發行,同時支持內地電影以澳門作為葡語系國家和地區的發行基地,發揮澳門作為文化交流橋樑的作用。

兩項資助計劃全年設有四輪申請,首輪申請為2026年2月2日至3月31日,其後依次為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8月31日及9月1日至11月27日。資助為補貼形式,名額不限,但最終獲批項目數量須依據每輪申請的評審結果,並受總預算金額限制;倘預算用畢,申請期將提前結束。

“澳門取景"影視拍攝資金補助計劃的申請人須為澳門依法設立及運作的商業企業主,並作為外地影視項目的澳門製片單位。為配合“澳琴共建微短劇拍攝出海基地”建設,2026年新增接受在澳門及橫琴合作區實地取景拍攝的微短劇項目申請。整項資助計劃總預算為3,000萬澳門元,其中微短劇預算為500萬澳門元。資助上限為拍攝預算支出的30%至40%。申請項目須在確認提交申請前,尚未在澳門或澳琴展開拍攝取景工作。

宣傳發行資助亦優化為“澳門元素”影視及內地電影宣發資金補助計劃。申請人須為澳門依法設立及運作的商業企業主,並為版權持有機構或受委託的代理宣傳發行商。除繼續支持具澳門元素的影視作品在各地宣傳發行外,資助範圍將擴展至具澳琴元素的微短劇在海外推廣,以及已取得國家電影局公映許可證的內地電影在葡語系國家和地區的宣傳發行。整項資助計劃總預算為500萬澳門元,其中具澳琴元素的微短劇預算為150萬澳門元。資助上限均為宣發預算支出的60%至80%。所有申請項目須為已完成攝製並可放映的影視作品。

資助計劃詳情請參閱文化發展基金網站(www.fdc.gov.mo),如有查詢,請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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