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太陽能光伏系統造價不斷下降,特區政府檢討了實施近三年的上網電價及措施,經參考太陽能光伏市場變動情況後,調整了上網電價及修訂系統安裝容量分級,並定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於2015年1月公佈實施《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和安裝規章》,同步訂定太陽能光伏上網電價制度,規範電力公司與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者須簽訂長達最多20年的光伏電力收購合同,讓投資者在合理時期內回本,以鼓勵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
由於上網電價措施頒佈至今已近三年,期間太陽能光伏系統造價不斷下降,故特區政府對有關上網電價及措施作出檢討。經與澳電研究後,特區政府將繼續實施以高於現時電費的上網電價鼓勵措施,並參考太陽能光伏市場的系統造價變動,及考慮到減低長遠對電力收費調整系數所造成的影響,下調了上網電價。此外,在原有3個等級系統安裝容量的基礎上,為了讓社會上有意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人士或投資者可以有更靈活的選項,把原來的第三級“100kW以上”安裝容量,分為“100 kW以上至500kW”及“500kW以上”兩個級別。
為了減低對在建計劃的影響,經修訂後的第二階段上網電價方案將於2018年7月1日起生效,政府亦會繼續適時檢討有關上網電價,而原有已簽訂的光伏電力收購合同的上網電價不受是次修訂的影響。
表﹕上網電價的新舊方案對比
| 等級 | 太陽能光伏 系統安裝容量 | 現行上網電價(MOP/kWh) | 2018年7月1日生效 | 
| I | 10kW以下 | 4.8 | 3.7 | 
| II | 10kW至100kW | 4.3 | 3.4 | 
| III | 100kW以上至500kW | 3.9 | 3 | 
| IV | 500kW以上 | 3.9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