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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7月起向澳門居民發放現金補助

新聞局
2008-05-2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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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2008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律草案。特區政府將於7月起向本澳居民發放現金補貼,共同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今(23)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澳門近年經濟發展持續向好,財政收入相對較為理想,為使本澳居民能進一步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特區政府推出現金分享計劃。

特區政府將向所有於2008年7月1日或之前持有有效的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派發現金,每名澳門永久性居民可獲發澳門幣5,000元,非永久性居民可獲發澳門幣3,000元,預計開支金額約澳門幣26億元。

唐志堅表示,為支付上述開支,須動用2008財政年度財政預算中「預算執行累積結餘準備金」項目的款項。因此,「修改2008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律草案建議在財政預算第十二章「共用開支」內,從上述項目中轉移澳門幣26億元至「備用撥款」項目內,有關草案將盡快交立法會審議通過。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聯同財政局、身份證明局、社會工作局及教育暨青年局負責人會見傳媒,詳細介紹是次現金分享計劃的發放方式、發放時間及措施等具體情況。

發放方式包括銀行轉帳及郵寄劃線支票兩種,其中透過銀行轉帳方式發放款項的總人數約為8萬人,包括領取社會工作局援助金人士及領取敬老金人士、領取教師直接津貼人士及領取獎/助學金的專上學生、公共行政部門人員,以及領取退休及撫卹金人士。其餘符合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約46萬人,將由身份證明局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劃線支票。

所有銀行轉帳將於2008年7月份進行;郵寄劃線支票方面,為免太多居民到銀行兌票會引起混亂,郵寄支票由2008年7月起分10個星期分段進行,具體分段情況及寄發日期將另行公佈。居民可於2011年6月30日前到其已開有帳户的任何一間銀行以入帳方式兌票。

為確保居民能夠及時收到郵寄支票,由2008年6月2日起,已變更住址的居民,可透過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更新地址資料,或直接將更改地址的聲明送交身份證明局。

為配合本次現金分享計劃,特區政府將設立發放輔助中心,安排接待人員及設熱線電話解答居民的疑問,以及協助解決其他倘有的問題。輔助中心的運作時間將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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